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在《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1年8月)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大学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三)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在《暂行规定》发布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报名条件中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之和,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底。 三、免试科目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免试科目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