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的行为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公司属于存在违法行为。
1、劳动合同法严格规定了工时制度,每周总的工作时间、超出时间的限制、超出时间即加班的补偿或者调休等方面都有规定,而你公司实际上并没有执行此规定,是不合理的。
2、用工单位应该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应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相应的保险。至于具体交多少,是按照当地的规定以及你本人的工资基数来决定的。但是有一定可以肯定的是,没有那一条法律规定要半年以后才可以交的,公司在缓交保险这个方面存在违法。
3、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约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力义务,这个合同如果有异议,你可以提出;如果当时没有提出,那么以后你也可以部分事项非法或者未执行来推翻合同或者辞职。
4、如果你因为履行劳动合同等方面与此单位发生纠纷,建议你积极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建议你搜索一下劳动合同法,其中好多内容就不在这里赘述了,你肯定能够用得上。
希望满意并采纳。
成立,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无论这合同有没有这样约定也是违法,只有你保留证据,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加班费;不过合同本身是合法的,不能以此为由直接离职,这样虽然公司也难以追究你的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你可不可能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和公司签定了合同、此合同就已经生效。现在是公司违约,如果你要离职哪你就违约了,公司就会遵究你的违约责任的
你不违法,公司违法,可以随时离职
签了就是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