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认证时间:2013年9月9日开始,2013年11月30日基本结束。
2、人员范围:
(1)领取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
(2)享受遗属补助待遇人员;
(3)按六政办[2008]76号、[2009]8号文件已办理退休并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
3、资格认证方法及认证地点
上述人员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在安排的时间内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集中认证(地址:舒城县城关镇三里河路,公交线路:2路公交县人民法院站下向东100米即到)。各乡镇和城关镇各社区按文件要求通知企业离退休人员现场采集相关信息。
4、时间安排
根据企业离退休人员、享受遗属补助人员分布的情况,以乡镇或社区为单位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5、异地认证
(1)国内定居,由所在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或县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上加盖公章确认。
(2)国外定居,出具我国驻该国使馆或领事馆证明材料。
6、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此次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研究,精心安排,确定专人,广泛宣传,及时认证。
(2)资格认证信息采集时录入信息须完整准确、身份证核对要仔细,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要填写清楚并记录联系电话号码。
(3)高龄体弱、卧床不起、行动不便、患精神类疾病人员由所居住地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生存状况证明,并提供详细居住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
(4)集中认证时未参加认证,以及无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所涉及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次月予以暂停发放,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离退休人员本人或相关责任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