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纠纷的问题,离婚时判给一方的房产,另一方却在拆迁时拿了拆迁款,告他成功几率是多大?

2024年11月30日 08:5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这种情况,找巧茄茄律师吧...
可以告,成功纳磨几率要看你能搜集到什么证据,证据会孝察不会被法院认定
即使事实上你占理,你什么都证明不了,法院还是会判你输

所以,找个律师吧。。。

网友(2):

<婚姻法》规定,结婚自愿,离婚自由.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均同意离婚,对孩子、财产已协商好,到当地民政部门即可。一种是诉讼离婚,准备诉状2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结婚证原件一份,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即可。
婚姻问侍磨中题,主要解决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财产的分割
财产原则是一人一半,但是要分清是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个人财游哪产另一方无权分割。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不论结婚多少年,他的永远是他的,除非婚后你们协议共同拥有。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从登记结婚之日起,不论对方是否还贷,只要你们没有书面约定财产制度,都属于共有。我国《婚姻法》17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这就是所谓的法定共有财产,具体包括:工资、奖金、实名制存款;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受赠所得财产等。但是也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故无论结婚多少年,一方的婚前财产也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婚前财产的一方同意共有老山。
你们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竞价取得,谁占有房子,给对方一半的补偿。

网友(3):

1、法院的判决载明房产归你个人所有,此拆迁补偿应当归你个人所有,胜率很大链散。

2、拆迁时房产证登记在谁的名下:
(1)如果拆迁时房产登记在你的名下,那拆迁部门就不应该把拆迁补偿款交给你前夫,此情形下拆迁部门有明显过棚卖氏错,你完全可以将拆迁部门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支付拆迁补偿款。
(2)如果拆迁时房产登记在你前夫的名下,那拆配明迁部门在此过程中就不存在过错,你只能将你前夫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

3、最好在当地找个律师帮助代理,帮你起草起诉书交到法院。

网友(4):

1.由于房子猛棚芦经法院判决给女方,依据物权法,此时女方对此房屋有所有权(无论是否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过户枝带,此时登记仅有公示效力,实际物权变动始于判决生效之日)。
2.因房屋未过户,且男方把户口迁入等等致使男方拿到赔偿款,此事拆迁补偿部门存在过失。男方拿到的赔偿款应属于不当得利。
上面只是分析,能否挽回损失要看你能搜集到什么证据。
关键证据:1、判决书。2、证明男方确实领走了拆迁款,最好是收条、银行转账凭证,并附拆迁补偿和携方的说明。

网友(5):

法院的判决书是弊如兄有力的证据,胜橡颂诉几率很大。实际上这个问题很简单,就是要求法院执行的问题。先找律师,对于胜诉几率大的案件,律师的积极性也是很高的,你一切听律师的就行了租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