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的工程成本结算的费用应在借方还是贷方?

2024年11月15日 01:27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从老准则讲:结转工程成本,工程成本借方余额为未完施工,表示暂时没有相应收入的成本。如果工程成本全部结转,则余额为零。工程施工余额不可能在贷方。
工程成本借方归集发生的成本,结转收入的时候同时结转成本,肯定是从贷方转出的。
2.从新准则讲:工程施工科目借方归集日常发生的成本,上报甲方完成工作量按甲方签认金额确认工程结算金额,在“工程结算”科目贷方反映。工程结算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备抵科目,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的金额为未完施工。“工程成本”科目的金额是工程主营业务收入-上交管理费-上交税金的差额。

网友(2):

增加成本的费用应增加工程成本。

网友(3):

应在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