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的收取根据案件性质不同而不同,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这个事故应该协商解决,先要看B的受伤重不重,如果是轻伤,可以这样算,(治疗费+修车费+东西赔偿费)*10%,劝B不要提起诉讼,因为若没有什么大伤闹翻了脸,首先自己得先付诉诉费,而且最终可以判多少还不一定,就是判了还有执行的问题,大家还是好好商量的好!
按照你所叙述的事件经过,确认”a负全责,b无责任”,且a打算起诉b,首先,a应该弄清楚车损坏而产生的修理费用、所丢失东西价值费用、自己到医院所花费费用的总合,并且各自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比如医院票据与证明,修理师傅的证言等,提起诉讼时可以加入精神上伤害损失费用。
至于b要是提出民事诉讼会花多少钱,你和你的诉讼代理律师可以协商,按一次性固定给付或者按胜诉后获得赔偿比例给付,法院方面费用一般由败诉方给付或由法院判定给付。
按照你所叙述事实,一般法院会判定a赔付b所受基本损失。
如果有必要,还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