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我是工伤

2024-11-07 23:31:3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劳动争议的审理程序是先裁后审,也就是说,你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它们之间就力度方面没有可比性,因为是两个阶段的程序。
  2、工作认定后的下一步正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又分为劳动功能障碍与生活自理障碍,前者具体有十个等级,后者有三个等级,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你就可以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向公司主张相关工伤的赔偿了,其中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费用。以上费用建议你在当地找一名律师给你详细计算一下,哪些你有权利主张,应该主张多少。
  3、你目前已被认定成工伤,如果伤残等级在五级以下,日后有一天你与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你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你提到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你交纳任何保险,因此,2、3点中所有工伤的赔偿均应由你所在公司自行承担。另外,基于你与公司没有合同,你现在还可以考虑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双倍工资的问题。
  5、对于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如果你或你的老板不服,均可以自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十五日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裁决书即行生效,你老板(公司)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如果逾期不履行的,你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6、劳动争议案件是专业性很强的诉讼类案件,尤其你这个案件中还涉及到劳动合同法的许多问题,所以,我不建议你如此的在网上发帖求助,必须在当地找一名律师来为你专业操作此案的诉讼活动。

网友(2):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网友(3):

你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定过工伤等级了没有?只要是因公受伤,责任是多少不说,没有劳动合同和保险···也不怕 只要你是事实劳动关系,有给你发工资的证据就好!建议你先劳动仲裁去,先别直接法院见面,调解一下应该会起作用的~~~!毕竟弄的太僵硬了,对你自己也不太好~最起码你现在还能要上3000元工资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网友(4):

第一步:工伤不由自己说了算的.你应该去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再与老板谈判,如果不给钱,那么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后老板还不给钱.
那么第二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个力度才大,尤其是追究工伤赔偿责任,现在力度还是比较大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顺利.

网友(5):

你现在要做的是到劳动局申报工伤,以个人名义申请是一样有法律效用的
有事实劳动关系,你再找几个证人,就可以申请的
然后劳动局会安排你工伤鉴定的

老板不给你上保险和不给你支付医药费用,是他的不对,与你无关

根据工伤鉴定结果,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工伤赔偿金
你可以先走劳动仲裁的
如果不行,再走法律起诉
按程序,一步一步来的

还是先到劳动局去申报工伤,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