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来单位交过住房公积金,离职之后办理的取出公积金。我想问以后如有单位继续交,我这种情况还能交吗

2024年11月27日 18:24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企业员工在原来单位交过住房公积金,离职之后办理了公积金取出。这样的情况以后如有单位继续交,依然还是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1.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所以,前面的你取出了和后面重新参加缴纳没有影响的。‍
   2.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3.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网友(2):

当然可以啦,这个是没有关系的,你的新单位可以给你办理新增,就是给你新开一个帐户。你的原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没有钱可以不用管啦,或者你要是不放心的话,可以让你们公司给你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合并,就是你的两个账户合并成一个就可以啦。别担心,不是大问题,很简单的哦

网友(3):

离职后,原来单位应该有一份“公积金转移单”给你的,以后到新单位办理转移即可续交。

网友(4):

可以,只要重新开户就可以了。

网友(5):

如果公积金账户已经注销,那么重新办理,如果没有,可以续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