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问题,已经争论几百年了。
我认为关键在人的信仰。前几天就有人在百度中问过这个问题,请看他们的讨论。
1.由此产生问题一:这样一种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真的没有问题吗?如按照维特根斯坦的观点看问题,事物可能不存着共同本质,而只有家族相似性。那么按本质主义思维方式得出的定义没有问题吗?
这不是本质主义的思维。并没有提到事物本质是什么。而是客观实在性是物资的唯一特性。由此给出物质的定义。使人类能够认识区分到什么是物质。
2.这样产生问题二:这个对事物存在样态的改变是否是对客物事物存在的改变?如果是,那么物质的客观存在真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吗
是。但这不是"物质的存在不依赖人的意识"的意思。这说明人(也是客观事物)对客观事物存在有能动作用。。而“物质的存在不依赖人的意识”是指,人脑通过感官对客观事物形成的影像构成的意识的改变 对物质本身的客观存在没有作用。
3.这样产生问题三:我们所认识的物质真的是物质本身的样子吗?
不是全貌。物质的存在必然通过某种信号由我们的感官或仪器所捕捉。比如,电信号,磁场,光,空间坐标等等。我们就要形式化(数理逻辑)的分析这些已有的信号,给出一个形式化规则。这就是物理的由来。 追问问题一,马哲认为,客观实在性就是物质的共性,共性就是一种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所以你的否认有问题。
问题二,你不觉得其一方面说物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一方面说我们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去改造世界,这两个不矛盾吗?
问题三,你主张部分可知论也有问题。你知道双缝干涉试验吗?我们在观测光的粒子时,如果我们不摆双缝的物理装置,我们可能无法去观测光的成像,但我们去摆相关装置时,其实我们己经改变了事物的存在样态 回答问题一,定义过程并不是,已经存在物质集合A,抽象a(客观实在性)这一共性。而是定义a(客观实在性)这一特性,将满足条件的事物归入物质集合A。并非说a是什么共性,物质本来就是这么定义的。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在表述事物的某种关系?他的表述过程与这个定义过程矛盾了吗?而物质与客观实在性是一个形式化的定义过程。如果矛盾了你能以我的形式具体反驳说明一下吗?
问题二,我觉得你认为矛盾可能是自然语言表述上引起的歧义?这分别是:物质对意识、人对世界(其他物质),的两组关系,而意识可以理解为人脑的一种运动(或是别的什么抽象,总之不是物质),主观能动性这个词是形容人这一客观实体的一个定语。
问题三,人本身就是客观事物的一部分。人脑就是客观实体,意识是人脑复杂电子或是别的什么运动产生的,可以看做一种运动。认识过程,就是人这一客观事物对其他客观事物的一种运动的表述。我们改变事物的存在样态是我们认识过程的一部分。我们实际上是认识了某一状态下(经过缝的光子,成像的光子)的其他物质,甚至由于观测仪器的精度问题,信号有偏差。你举光子的双缝干涉试验是想反驳我什么?不太理解 追问您是学分析哲学的吧?呵。您物质的定义是一分析哲学所提供的定义方式,试图摆脱本质主义的定义方式的问题。您讨论问题的方式是一种分析史观的方式,对列宁提出的定义作了自己的理性重构,而不考虑这一定义提出的历史语境。而我更主张的是语境史观,主张哲学文本应被还原到历史语境当中。这样列宁的定义方式,在我看来是一由亚里士多德所奠基的本质主义的定义方式,即种+属差的方式。我俩的第一分歧在这(万恶的追问200字限制) 回答我不是学哲学专业的,所以对很多术语不是很了解。这些观点是我在理科学习,包括数理逻辑,数学分析,大学物理,以及数据结构算法等问题中形成的观念,所以可能不严格。我认为人脑产生意识分析世界的过程就是复杂的信号处理的过程,认识的过程与知识的获得也就是这种运动的一部分,我们从外界获得信号,自己创建规则定义模型来匹配客观物质的运动,而哲学观点就是自己定义的规则体系,如果其能够用数理逻辑表示那就是形式化的,如果其推演没有矛盾就是自洽的,如果在某一观测层面上满足客观现象那就是适用的。鉴于我们的认识总是依赖于观测水平(外界的信息量),所以我认为人的知识总是一个相对环境下的真理(部分认知的观点,好比牛顿运动定律到相对论),我个人相信那些 形式化的、自洽的、适用性强的相对真理(以此我也回避了世界本源,是否有运动有唯一本质规律等问题)。所以对你提的所有观点,我都以这几点来考量。因此如果本质主义的定义方式造成了其观点定义的不确定性,那我就不太推崇。由于知识有限,我不了解列宁的定义方式是否是这种本质主义的定义方式,但学习马基过程中我是那样定义物质的。
另外,你在第二位朋友的追问中提到“列宁前指客观实在性的物质是指抽象物质,而后说能感觉的“物质”是指“具体物质”。。。。我认为这也正是自然语言表述带来的歧义。
物质是一个集合A,具体物质是其中的元素abcdef。
我觉得物质是标志非生命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它是生命和人类存在的基础,遵循机械的、物理的和化学的运动规律,运动的根本原因是能量转化和物质交换,具有反应特性而没有刺激感应性、感觉和意识。例如,宇宙中的总星系、星系、银河系、太阳系、地球系等天体,地球上的阳光、空气、水、大地、山川、土壤、海洋等宏观物体,各种化学元素和微观世界的原子、电子、基本粒子等等。它们都是无生命的客观实在,都是在产生生命以前存在的,都遵循机械的、物理的和化学的运动规律。
物质就是客观实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很不错哦,你可以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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