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签字,但有见证人【三个民警】的笔录能做为证据吗

2024年11月23日 03:20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最好是加上民警的手印 比较有法律效应

网友(2):

其实你可以对笔录的内容当场进行修改的,如果你一味拒绝签字的话,民警可以在笔录末说明拒绝签字的情况。理论上是可以当作证据使用的。

网友(3):

不可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担任过本案证人的侦查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换句话说,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承办案件的侦查人员不能同时充当本案的证人,否则,就会与其承担的诉讼职责不相符合,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他们要是转为证人起诉你,那就与他们所谓的证词相违背,谁又能证明他们的证词是事实呢?在无证据证明有罪,但同时又无证据证明无罪的情况下,是按无罪处理。只有拥有证据才能定罪。“疑罪从赦”,就是没有充分确凿的证据,就按照无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