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离婚协议书中并未约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该房屋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房管局的说法具有一定的道理。
针对此种情况,女方可以直接去找男方双方之间补签协议书,明确房屋归女方个人所有;或者女方直接将房屋出售后,由买受人去法院起诉女方,要求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判决后,由买受人按着判决书去办理过户手续也可以。
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履行房屋变更手续。或者起诉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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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那没办法的,你们的协议写的就是不清楚的,没有明确约定房屋的归属,为了避免将来在出现纠纷的情况,房产局是不办理过户的。你现在想办理的话就要想办法证明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前财产。
你可以起诉你前妻,要求履行《离婚协议书》,虽然不知道下落,但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经过60天登报后,可以缺席宣判。你在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就会给房管局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过户了
是在离婚协议上没表述房子吗?房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有无共有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