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钢筋搭接的问题

2024年11月23日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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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计算钢筋工程量时,钢筋搭接长度按照设计、规范规定计算。设计、规范规定以外的施工损耗和搭接,已包括在钢筋制安子目损耗内,不另计算。这一段应该这么来理解:“计算钢筋工程量时,钢筋搭接长度按照设计、规范规定计算”。已告诉你钢筋量的基本计算方法。“设计、规范规定以外的施工损耗和搭接,已包括在钢筋制安子目损耗内,不另计算”。这句话是说:除了前一句规定之外的钢筋用量比如固定网片的钢筋、为固定梁的稳定而绑的小钢筋、为支护模板而在地面上留的筋、而不是指结构用之类构件方面的用筋。
1-----这是定额里的内容,按这话意思压顶梁通长钢筋是不是不用另外算搭接钢筋了。如果钢筋够长就不用搭接。
2-----如果要算搭接的话几米一个搭接,有没有规范说明的。一般而言按进场钢筋的长度来计搭接用量。如果你调进的是9米那就按9米一个接头算;如果你调入是12米那就按12米算接头。当然一般都是尽量以原材短的来取接头的。
3-----新建挡墙水平钢筋与主体结构植筋连接水平筋是不是不用弯钩锚固了。这个问法就不对,不管水平筋还是立筋,都分搭接和锚固两部分,钢筋不够长就必须做搭接,凡是有角点的地方都必须做锚固,当直锚不够长时必须做弯锚。
明白了吗?

网友(2):

  1、规范中有规定(混凝土设计规范、03图集)同一根纵向钢筋同跨内的接头数量不应大于等于2(梁是跨,柱是层高),如果没与规范冲突,且是少量的(绑扎完成后应不再动它,除非是必须的)断开再焊接(注意断开的位置,不是随意的——断在受力较小的位置;相邻接头的间距——控制接头百分率),此种现象还是应避免,正规的做法还是要请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重新验收或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
  2、筋绑扎不牢,可以增加绑扎点或点焊固定;混凝土浇筑时可以增加钢筋工随浇随调整钢筋位置;遇到需要留洞,事前熟悉图纸,争取一次绑扎到位。

网友(3):

工程量计算规则里有一句话,无设计要求时,按照8米一个搭接来算,当然这是梁钢筋。
柱子钢筋一般为一层一个搭接。

网友(4):

柱钢筋的纵向绑扎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一个垂直于柱子的剖面,平视剖面,柱子的主筋的非整根钢筋连接的百分率。例:一个400*400的柱子有8根16钢筋,剖面显示有4根钢筋有接头,接头面积百分率就为50%。
钢筋接头百分率有25%、50%、100%的接头率四种,连接方式有搭接、直罗纹、埋弧焊接等方式可选择,当钢筋直径大于25时就不宜采用搭接。
采用25%的接头率时,搭接长度为1.2la,采用50%的接头率时,搭接长度为1.4la,采用100%搭接长度时,搭接长度为1.6la,任何百分率的接头方式搭接中到中间距不小于35d,且不小于500mm。采用套丝直罗纹为一级接头时候可不考虑接头位置。当然这些说的很没有针对性,具体工程的灵动性比较大,会有很大的变动
1、很关键的概念问题:锚固长度和搭接长度的区别,锚固可以简单地理解成树的根,墙柱是梁的根,梁是板的根,(因为有梁上柱、墙等,所以也不全对,但对一般的工程可以这么理解),就像叶——枝——干——根的关系是一样的。搭接长度顾名思义,是指两根钢筋绑在一起重叠的部分的长度。所以楼主问的是搭接长度(支座处搭接?一般是分段锚固。特例:比如墙的水平筋在转角处搭接)。
2、重要的条件:钢筋的搭接长度和哪些因素有关(锚固长度同):钢筋的型号(28mm以上就不宜了,光面和螺纹,1、2、3级钢,钢筋表面的处理:如涂环氧树脂)、混凝土的等级、抗震设防等级、接头百分率(有1.2、1.4、1.6的不同百分率对应下的搭接长度系数)、受拉还是受压(扭),应用的部位(纵筋、架立筋、贯通筋等等),图集里都有规定的,主要是这四本03G101-1(两种有效版本,注意采用和设计一样的版本)、-2、-3、-4(适用上部结构,基础部分应使用设计使用的图集)。
3、焊接长度一般情况下单面焊接10d,双面5d。(特别要注意相邻两接头的距离,规范种35d内均为同一截面)(受拉25%,受压50%)
1、规范中有规定(混凝土设计规范、03图集)同一根纵向钢筋同跨内的接头数量不应大于等于2(梁是跨,柱是层高),如果没与规范冲突,且是少量的(绑扎完成后应不再动它,除非是必须的)断开再焊接(注意断开的位置,不是随意的——断在受力较小的位置;相邻接头的间距——控制接头百分率),我认为楼上的处理是可行的,虽如此,此种现象还是应避免,正规的做法还是要请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重新验收或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
2、其实我认为规范图集中有些规定现场是很难做到的(能完全做到的,绝对是优质结构工程),没对楼上提到的情况作明文规定,是认为此种情况可以从组织措施上做到符合规范要求的。如:钢筋绑扎不牢,可以增加绑扎点或点焊固定;混凝土浇筑时可以增加钢筋工随浇随调整钢筋位置;遇到需要留洞,事前熟悉图纸,争取一次绑扎到位。

一般搭接都会绑扎,焊接以及绑扎搭接,不一定分部位,要看是否适合或者根据当地情况,是否经济。比如,一般框架柱就采用焊接;构造柱采用绑扎搭接;剪力墙若是钢筋直径不大,16以下,也可采用搭接;有些梁的主筋和加筋数量大,若是采用搭接就会影响钢筋间距,对钢筋和混凝土的共同作用有影响,故采用焊接,若钢筋含量不大,为加快施工速度,避免钢筋工和焊工之间的混合作业的矛盾,也可采用搭接,不过要注意梁钢筋的搭接位置以及搭接长度。一般地下室的梁板柱均采用焊接,到了上部结构可因具体情况再定。

钢筋安装时,一般图纸都有要求,钢筋直径大于等于22mm的钢筋宜采用焊接,构造柱钢筋搭接有图集05G363,构造柱钢筋4根时,允许直槎搭接,¢12搭接长度600mm,¢14搭接长度700mm.6根钢筋时,就要错槎搭接。柱筋焊接,的位置及尺寸,图纸未注明的可以看03G101-1图集(平面标注)。柱筋焊接一般采用电渣压力焊或双面搭焊(因地区要求而定)。梁筋焊接位置按受力而定,下部受拉,上部受压的梁,钢筋焊接:上排筋焊接位置跨中1/3处,下排筋距支座1/4范围内允许焊接。梁筋赶截面焊接不宜超过25%
根据实际的施工条件需要和成本控制以及施工进度来选择钢筋连接方式:
1、钢筋绑扎搭接施工速度快,但总体成本高,在钢筋放样加工和绑扎搭接时浪费较为严重。
2、钢筋焊接分为两种,(1)单面焊接,焊接长度10d,(2)双面焊接,焊接长度5d。施工速度较绑扎慢,成本较低。
3、闪光对焊,多用在梁钢筋连接,成本低,加工制作速度快,但加工制作时,对操作工要求较高,须聘用熟练的技术工人。
4、电渣压力焊,多用在柱钢筋连接,与闪光对焊形式相似,采用药渣热熔连接两端钢筋,同样对操作工人要求高。
5、以上连接方式是对于直径小于25的二级钢而言的,对于直径大于25或原材等级高于2级的钢筋应采用机械连接,机械连接目前多为直螺纹套筒连接,整体成本略比绑扎搭接低,对钢筋端部套丝及钢筋安装时连接部位的紧固程度要求很高。

一般情况下,梁上部钢筋在跨中1/3处搭接,因此处没有负弯矩,负弯矩在支座1/3处范围内,所以在此处加了上铁以抵抗负弯矩。梁下部主筋在支座处范围内搭接,因此处没有正弯矩,所以说搭接位置要避开受力区。

无论搭接、焊接还是机械连接,凡是钢筋连接接头都是传力的薄弱部位,因此绝对不能任意设置。对此,《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4节中对各类钢筋连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限制,做出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由于其属于国家标准,又是设计规范,因此施工验收规范必须遵守
例如:对于接头面积百分率为100%的情况,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且同一钢筋上宜少设接头。在此条件下100%接头仅限于受压钢筋的连接或预制构件连接处的接头等无法回避处。应该强调指出:考虑抗震要求,在梁柱的塑性铰区(箍筋加密区),《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1.1.7条第4款中明确限制接头百分率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超过5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4节钢筋的连接摘录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9.4 钢筋的连接
9.4.1 钢筋的连接可分为两类:绑扎搭接;机械连接或焊接。机械连接接头和焊接接头的类型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受力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在同一根钢筋上宜少设接头。
9.4.2 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如衍架和拱的拉杆)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当受拉钢筋的直径 d>28mm 及受压钢筋的直径 d>32mm 时,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9.4.3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 1.3 倍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图 9.4.3)。

图 9.4.3  同一连接区段内的纵向受拉钢筋绑扎搭接接头
注:图中所示同一连接区段内的搭接接头钢筋为两根,当钢筋直径相同时,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 50%
  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 25%;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 50%。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 50%;对板类、墙类及柱类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拉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搭接长度应根据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ll=ζla    (9.4.3)
式中 ll———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
   la———纵向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按本规范第 9.3.1 条确定;
    ζ———纵向受拉钢筋搭接长度修正系数,按表 9.4.3 取用。
  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搭接长度均不应小于 300mm。
表 9.4.3     纵向受拉钢筋搭接长度修正系数      
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 ≤25 50 100
ζ 1.2 1.4 1.6
9.4.4 构件中的纵向受压钢筋,当采用搭接连接时,其受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 9.4.3 条纵向受拉钢筋搭接长度的 0.7 倍,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小于 200mm。
9.4.5 在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配置箍筋,其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 0.25 倍。当钢筋受拉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 5 倍,且不应大于 100mm;当钢筋受压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 10 倍,且不应大于 200mm。当受压钢筋直径 d>25mm 时,尚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 100mm 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
9.4.6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宜相互错开。钢筋机械连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 35d(d 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机械连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在受力较大处设置机械连接接头时,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纵向受拉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大于 50%。纵向受压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9.4.7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的机械连接接头,除应满足设计要求的抗疲劳性能外,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 50%。
9.4.8 机械连接接头连接件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满足纵向受力钢筋最小保护层厚度的要求。连接件之间的横向净间距不宜小于 25mm。
9.4.9 纵向受力钢筋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钢筋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 35d(d 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 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皮长度内的焊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焊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对纵向受拉钢筋接头,不应大于 50%。纵向受压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注:1 装配式构件连接处的纵向受力钢筋焊接接头可不受以上限制;
  2 承受均布荷载作用的屋面板、楼板、擦条等简支受弯构件,如在受拉区内配置的纵向受力钢筋少于 3 根时,可在跨度两端各四分之一跨度范围内设置一个焊接接头。
9.4.10 需进行疲劳验算的构件,其纵向受拉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也不宜采用焊接接头,且严禁在钢筋上焊有任何附件(端部锚固除外)。
  当直接承受吊车荷载的钢筋混凝土吊车梁、屋面梁及屋架下弦的纵向受拉钢筋必须采用焊接接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必须采用闪光接触对焊,并去掉接头的毛刺及卷边;
  2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焊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 25%,此时,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应取为 45d(d 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
  3 疲劳验算时,应按本规范第 4.2.5 条的规定,对焊接接头处的疲劳应力幅限值进行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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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