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现实中,作为一种减少用工成本的手段,被滥用。尽管如此,《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适用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因此,实际上你是和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由用工单位直接发放工资,只是减少了程序。即使被用工单位辞退,劳务派遣单位单位也应按劳动合同的规定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