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行政村通畅问题
根据市上关于行政通畅和解决贫困村“八难”的相关规定,确保每个行政村有一条硬化路到村办公室或村小学,即为通畅,也就是来信中提到的村村通,其他道路和入户道路暂无计划支持。行政村通畅工程完成后,下一步将按市上安排,统筹规划,启动撤并村等通畅工程建设。
二、农村公路建设标准问题
《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规定:乡道路基宽度一般不小于5.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村道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当路面宽度小于5米时,应在两侧设置宽度不小于50厘米的硬路肩,同时保证路面结构排水通畅,且每公里不少于3个错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