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权益很不安全
因为你即使现在签了合同一般违约金是总房款20%
2年后满五年 市值超总房款的20% 出售方会宁愿违约也会以新市值从新出售 即使合同公证也没有任何约束力,只是对合同内容的认可
打个比方 100万的房子 违约金是20万 目前出售方应缴税费是营业税总房价5.5%+个人所得税1% 也就是6.5万
5年后房子满五年 出售方不用缴纳营业税 实际上已经省了5.5万 违约金虽然是20万 但实际上只有14.5万 而且房价以5%到10%速度增长 一年后房价是105万 110万 两年后是 110.25万或 121万 赔偿您14.5万的有可能出售方会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以10%到20%增长的话 那么很有可能会造成违约 而你2年后购房成本势必会增加(即使有违约金)
如果非要进行先签约等2年再过户的话 违约金最好能写到30% 但我不清楚是否可以超过20%
不建议你这样做。
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只是让你拿到了房子的处置权,何况你这还有两年时间啊,两年时间的变数太大了,如果这两年内卖方出现债务问题,让人给告了,这套房子很有可能做为唯一财产而被法院查封,到时法院会以起诉的先后来判决。
你现在拿几万块钱的税来赌这整套房,你想想划算不划算。
由卖方授权你为委托人,这样的话是完全可以的,有许多人都是这样操作的。
此公证书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问题是遇到特殊情况会有麻烦,但城市动迁是认可的。
最好不要 除非你信的过人家! 否则将来房涨价他反悔 就麻烦了。 万一降价你一样可以反悔。你们的协议无效。必须过户国家才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