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要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 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二)不得烧窑、烧荒;(三)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四)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首先,您要确定垃圾池的归属,属于哪个部门,即确定所有权问题。然后可以依照《物权法》第三十五条“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