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助学贷款流程:
1、借款人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并将申请表打印2份;
2、携申请表到乡镇或村(居委会)进行贫困生身份确认,经认定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3、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申请表、身份证、户口薄、学生证明等材料到县学生资助中心;
4、县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审查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录入其它有关信息;
5、打印并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受理证明交学生带至高校报到;
6、高校录入合同回执信息,打印两份回执盖章后交学生,并在10月20日前寄(送)达县学生资助中心。
二、具体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由借款人通过网络在线申请
第一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并打印申请表
1、学生初次贷款(含以前申请过但未通过的学生)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首先点击注册,进入界面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其中毕业中学填高中所在学校)。
返回界面后通过登录名再次登录,进入首页,点击贷款申请→新增→填写信息后提交→导出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打印两份。
2、第二次申请贷款(不含以前申请过但未通过的学生)不需注册,在页面中点击使用身份证登录即可,点击贷款申请→新增→填写信息后提交→导出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打印两份。
第二步:借款人携申请表到所在村或乡镇确认贫困身份后加盖公章,属县城居委会管辖户口的借款人到居委会或县民政局确定贫困身份后加盖公章。
第三步: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同携申请表原件(一试两份)、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学生证(在校生)或录取通知书(新生)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
第四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申请信息,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无误后,现场录入合同信息等有关信息并提交通过。
第五步:县学生资助中心打印借款合同(一试两份)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现场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再将受理证明交学生带至高校。
第六步:学生将受理证明交高校、由高校录入合同回执信息,并打印出两份回执盖章后交学生,学生在10月20日前寄(送)达县学生资助中心。
三、贷款发放与回收使用网络支付平台支付宝
为保证贷款的及时发放、本息的按时回收,此次开行引入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支付宝。当学生的借款申请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合格后,系统自动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实名账户,用于贷款的发放与回收,且不需手续费。
支付宝开通后的默认密码为借款学生的出生年月日(8位数),为保证资金安全,建议借款学生首次进入后立即修改密码。
如贷款额扣除学校欠费后还有余额,剩余资金与个人银行卡绑定后可提现用于生活费。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