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法第二十二条撤销董事会、股东会的决议诉讼中被告的确定?被告是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吗?

2024年11月15日 08:43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应当是以公司为被告。
二十二条第三款: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这段话中“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提到了公司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因为只有公司作为案件当事人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请求,所以可以推断是以公司为被告的。
除此以外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来处理此类问题了。 至于股东会、董事会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无法成为被告。

网友(2):

不是,他们没有诉讼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