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扣款可以以商业折扣来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最终成交价格进行商品收入的计量。
【例】企业向A销售商品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率17%,商业折扣10%
【解】销售时 直接扣除商业折扣后入账
计算:应收账款科目余额100×(1+17%)×(1-10%)=105.3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100×(1-10%)=90万元,二者余额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105.3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
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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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税依据
(一)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三)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四)纳税人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或无销售价格等原因,按规定需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但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折扣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不知道这笔钱的性质,可以和“现金折扣”拉上关系吗??如果可以就按财务上的收到现金折扣处理。冲减财务费用。
或只能进“营业外收入”了~~~意外所得
你能不能挂在住来上,并在备注中说明情况,如正在联系出款人员退回其资金.过上两三年,再确认收入或冲费用.
任何一个企业都不会有专门一个科目来核算这种回扣的,这也是不合法的
放小金库好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