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到底应该是财务部门算 还是人事部门算? 有什么依据吗

2024年11月17日 18:0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工资是由哪个部门来计算?
一般情况下 都是财务核算工资 发工资 可我们力资源管理也有一项是薪资管理是不是这样子 工资如何制定 什么人拿多少工资 应该发多少工资 由我们人力资源部来制定 然后把核算出每月每人工资的应得数报于财务 由财务来发放 我们不直接动钱 是不是这样分工的 现在有一点不明白的就是 这个工资核算问题 到底是由财务来算 还是由人力资源来核算 还是说由人力资源部提供每月的绩效考核结果 交于财务来核算并发放?

工资发放由财务部门实施。财务部发放工资之前要进行工资核算。
工资核算是每个单位财会部门最基本的业务之一,不仅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是直接影响产品成本核算的重要因素。
一般情况下,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的职能体现在,每月负责测算工资总额及工资明细,将工资明细表发送给财务部,由财务部门根据工资明细及总额情况进行核算汇总,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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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铁路运输企业的工资计算采用以下两种形式,即:
1、以计时工资为主的应付工资的计算
应付工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 以计件工资为主的应付工资的计算
计件工资=计件单价×合格产品的数量
应付工资=计件工资+津贴和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的结算:铁路运输企业与职工之间有关劳动报酬方面的结算。工资结算的内容为:应付工资、代扣款和实发数。
应付工资是按照工资总额组成规定的内容及计算方法计算出来的应付给职工的工资;代扣款是指按照规定先行垫付给职工后从工资中扣回或者扣回再代付出去的款项,如房租款、水电费、职工过失的赔款、职工家属医药费等;实发合计数是指应付工资扣除代扣款后的净额。

网友(2):

1、这个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正规的单位,有完善的制度及组织架构、明确的岗位职责的,都是人力资源部门做工资;因为人力资源管理有六在模块,基中有绩效管理与薪酬管理两大模块,都是与工资相关的,公司的薪酬标准的制定、实施与解释,也是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的,正规的人力资源部门,还会有薪酬专员这个岗位,工作责任就是做工资;

2、财务部是在收到人力资源部的工资报表后,进行审核、做账及发放,不会参与到具体的制作工作中;
3、举个简单的例子,每年的工资价位指导线都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而不是由市财政局发布的,这就说明,涉及工资的标准上,由人力资源部门决定,审核及发放,由财务部执行。

网友(3):

1、明确职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工资的核定,计划财务负责工资的计扣和计发工作。即人力资源部明确每人的应发工资,并将相关考勤提交计划财务部,由财务部做工资表后返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进行发放。这样有效化解风险,形成交叉复核。
2、工资报表系统放在财务系统模块之中。由财务线条负责对工资系统的培训、使用、督导工作。有的企业是财务部门核算,有的企业是人事部门人员核算。在《劳动法》中没有规定应该由哪个部门核算工资,具体要根据每个公司的制度或工作流程的不同,核算工资的部门也是不同的。
人力资源管理六大模块中就包括有绩效管理与薪酬管理,都是与工资的具体核算相关的,而且人事部在某些大型正规企业中也会专门设置薪酬专员的岗位专门核算工资,一般小公司可能人员编制并不完善,有些财务人员会兼任做工资核算的工作。
一般来说都是人事部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考勤核对等工作,制作完详细的工资表后再由财务部门进行复核以及最后的工资发放。

网友(4):

工资一般情况下应该是人事部门计算,财务只负责扣取社保那一部分。
依据就应该是单位的各项制度,这样才能更好地划分各个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
做到每个部门的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职责,更好地促进企业各项事业的发展。
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都是服务部门,一定要向科研和生产部门提供服务才是对的,这样才能促进单位的快速发展,成就更加美好的事业。

网友(5):

企业的工人工资是通过人劳部门进行考勤上报给财务做帐审核批准的,所以说职工的工资在职代会讨论通过经过审核批准,由人劳部门和财会共同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