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和伤残鉴定书已经拿到,对方不服起诉该怎么办?

2024-10-31 03:31:2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按规定,用人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员工应当配合再次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网友(2):

对工伤认定书不服,应在收到工伤认定书的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对劳动伤残鉴定书不服,应在收到鉴定书的15日内向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只要没有超过时效,豪庭公司是有权提出复议或再次鉴定申请的。你现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厂方赔偿。

网友(3):

申请法律援助,可以打114,了解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的号码一般是要准备自己的证件,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书和劳动局的判决,交到法律援助机关或者自行应诉是没有问题的,有了切实的证据

网友(4):

木工不需要做?因为对工伤认定不服是豪庭公司与当地劳动局的争议与木工当事人无关。

网友(5):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对方已经进行下一步程序,该认定书尚未生效,等待复议结果。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