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律效力。签字具有专属性,只要能辨认出即有效的。
合同效力是合同本身的强制力,表现为对合同的自觉遵守和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责任乃至制裁。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履行而实现的。在履行中,当事人对合同义务的遵守,根本动因不在于合同利益的驱使、诚实信用等道德因素,而在于合同的强制力,同时不履行合同义务,一定会产生相应的责任,并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因此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首先考虑要实现怎么样的合同效力,细心地去审查合同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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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手写签名章(非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的签名章)因为刻制简单,公安机关对此也无严格的登记备案制度。
2、对于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效力,则具有相对性。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的意义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视为法人行为,法律后果由企业、单位承担。
3、法定代表人只要是代表法人单位洽谈业务,在民事合同上签字的行为就与盖具单位公章的行为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合同责任应由法人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签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法
潦草签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签名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是由其本人签名的,其签名就有法律效力。至于签名人是用什么字体签名,对签名本身的法律效力是不会产生影响的。
(1)潦草的签名有法律效力。
(2)如果出现了你说的张三说自己签的是“张二”,反悔的情况,法院可能要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对方损失,因为他在签合同时写别人的名字,明显居心不良。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采用列举式和归纳式对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它包括:(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张三的行为明显属于上述的第三种情况.
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_^
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