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美国签证
大部份签证申请者到美国之目的只作短暂逗留,类似经商(B-1)及观光探亲或访友(B-2)。此类申请者必须:
1. 填妥申请表格 OF-156 (由大新银行代收申请费后,免费派发);
2. 将填妥之表格和护照呈交领事馆。护照之有效期应比申请人预期在美国逗留之时间多六个月;
3. 缴交一张1.4吋(三十七平方毫米)之近照;
4. 预先前往大新银行。缴交签证申请费八百元。签证不论成功与否,申请费都不会退还;
5. 将以上项目包括手续费收据及各种对申请有帮助的文件於每日上午八时半至十一时半交到领事馆非移民签证部;
6. 一般批准的签证可以在工作量许可下,在当日下午四时领回。
申请美国签证需要带备甚麼证明文件?
一般而言,有助成功申请的文件是跟个人财政状况有关的文件。私人的经济文件,包括:
* 税务局收据
* 楼宇契据、物业税单/差饷单
* 近期之银行来往户口月结单
* 银行存摺及定期存款单
a) 如果申请旅游签证,还需加上:
* 雇主假期证明书
美国领事馆
地址:香港中环花园道26号
电话:(852) 2523-9011
传真:(852) 2845-1598
网页:www.usconsulate.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