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盗版软的思考
近来,中美关于知识产权问题又生风波,而且似乎我们还处于不利的地位,这就不能不让我们思考一下了。
据说,中国曾经有过四大发明,对人类文明作过巨大项献,但是先辈们怎么就没有想到过将此当成知识产权呢?否则我等何至于要如此费劲,靠出买知识产权就可以坐在家里享福了,真是太可惜了。
过去的话就不说,问题是眼下人家找上门来怎么办?别的不说,使用过或正在使着盗版软件盗版光盘的人恐怕不在少数吧?如果没有盗版软件,中国的电脑和VCD、DVD能卖得这么火吗?
不过且慢着慌,咱们小老百姓用个盗版也不是什么罪过,咱也可“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不,《物权法》不是出台了吗?下面就从法律的角度谈谈使用盗版软件的理由。按照我国的法律,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是值得探讨的。
1、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不知各位看懂了没有?咱们购买盗版软件(就算是不动产吧),当然符合这几个件啦,谁购买不是善意的?价格当然是合理的,一个塑料片子好几块钱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当然是当场交付啦。所以咱们取得所有权,是受物权法保护的。
2、咱购电脑,对随机预装的软件,是否有义务审查是否正版?使用该机的人员是否有义务了解软件是否是正版?咱到网吧用电脑,难道还要管软件是否正版吗?又如何去审查了解?要找也得找最初的预装者,放过他或者找不着而去追究购机者和使用者,谁理你?
3、我国民法规定一般时效是二年,即从知到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的二年之内,权利人没有提出主张,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咱们使用的软件早已不止二年了吧?你现在提出来,早已超过了时效了吧?
4、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有保护期的,软件是否在我国进行了版权登记?保护期是几年?是否有公告发布?如果没有对向相对人发布公告,你又没有向咱们公告,谁知道是你的知识产权?
5、到目前为止,有没有发出过不准使用的警告?如果发出警告,给出期限和替代办法,那么才会得人心。否则只会引起反感。没有消费者的理解支持配合,打击盗版能成功吗?
6、使用权用盗版,世界通行,情况普遍,并非我国独有。其原因,就在正版软件价格垄断和极不合理,原因在其自身,怪不得别人。如果正版软件降到五元至十元,那么决不会有人再用盗版,由于数量其庞大,软件商也会成成百亿地赚钱。软件商和消费者作对是最愚蠢的,如果硬要和消费者斗下去,那么这场斗争就只好劳民伤财地长期进行下去,对大家都没好处,只是便宜了盗版商。
使用盗版产品应承担法律责任吗?
使用盗版产品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主要涉及到侵权作品最终用户的法律责任问题。
我国于2001年10月修改的《著作权法》主要是为适应中国加入WTO的需要,根据WTO的有关规则和国际条约修订的,在对于著作权的保护上进一步完善,逐渐与国际主潮流接轨。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其他法规的规定,计算机软件和书籍一样,都是作为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同时还适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规的规定。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盗版软件和盗版书籍的制造、销售者主要侵犯了著作权人或权利受让人的复制权和发行权,侵权者应当按照《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有可能遭受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但是,对于购买了盗版产品的最终用户,则应当区别对待。如果盗版产品的制造、销售者系与最终用户串通,有预谋地实施侵权行为,则购买者应当与制造、销售者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共同赔偿权利人损失。
如果不属于共谋串通的情形,则最终用户无论是对所购买的盗版产品的侵权状况是明知的还是不明知的,《著作权法》等法律并不追究其赔偿责任。尤其对于盗版书籍、盗版录音录像电影制品等,单纯的购买、阅览、播放行为并不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但是,对于一些用于工业生产、开发用途的软件,如进行电路设计的CAD软件和一些办公软件,由于软件本身的性能决定了其使用过程中必须伴随对软件全部或部分的复制,这样,最终用户就成为软件的非法复制者,应当按照《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的上述规定是考虑盗版行为中的具体情况而着重打击制造、销售者。但是,如果最终用户再对侵权产品进行复制、出租、销售,则应当按照《著作权法》第四十条承担法律责任。
尽管最终用户可以免除一些法律责任,但是,盗版作为一种社会公害,购买者和最终用户负有不可推卸的社会道德责任。
随着中国加入WTO,对于著作权的保护将日益完备,侵权者必将遭受惩罚。一些国家立法是追究最终用户的法律责任的,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追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已成为世界主流,我国在立法和司法、行政执法中必将更严厉地惩罚侵权者。
------------------------------------------
对盗版软件的思考
一个小故事
孟尝君在薛(地名)放了贷,因为资金周转不灵就派一个姓冯的门客去收债。冯到了薛
后买了许多酒肉,把所有欠债人召集起来搞了个聚会。在了解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后,从有
现金的人处收了债;和有能力偿还而暂时没钱的人约好还钱日期;对于贫穷得不可能有钱
还债的则烧掉了他们的欠条把欠债一笔勾销……。孟尝君为此责备冯,冯却说"还不起钱
的即使守着他要十年也没用,说不定还会用逃走来赖帐。"又说"烧掉毫无用处、徒有其名
的借据,放弃不可能得到的利益,让薛城的人民亲近你、拥护你,扩大你的知名度,有什么
不好呢?"
软件保护的手段
肖楠先生的《国产软件保护之我见》一文在《观点俱乐部》刊出后,也使我对软件保
护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觉得对此问题进行讨论很有必要,所以也将自己的看法抛出,与
肖先生商榷,也欢迎大家指正。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无论是何种加密方式(硬件、软件)都会有解密的方法,
所以用技术手段来解决盗版问题也有一定局限性,反会给正版用户增加麻烦。关于这一点
,许多人已有过专文详细阐述,因此我不再重复。
用换Ё手册的确是正版软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肖先生希望通过手册来抑制盗版
的设想不能令人满意。因为那样会牺牲了软件的易用性,同样会使正版用户感到不便,何
况手册也能盗版,现在很多盗版游戏光盘上把正版的用户手册也扫描进光盘,有的还附有
很长的攻略。其实一个完美的人机界面设计应是一看(或者是听、摸等等)就会,而不是必
须专门学习的,当然现在还很难完全做到这一点,但仍然应该尽可能使用户感到方便。如
果觉得UCDOS的README文件太直白,不妨与一些流行的国外软件(如VB、VC)比较一下,看看
那些ONLINE-HELP、ONLINE-BOOK等等,就可以知道仍然做得还不够。这里,顺便给"雅奇"
开发者提个醒:像肖先生这样的"发烧友"都要啃一个星期手册方会使用,其他用户的使用
情况就可想而知了。如果用"雅奇"这样的软件也要通过较长时间的学习,用户就不如干脆
学Foxpro等数据库软件算了,毕竟大多数用户买软件的目的是为了使用而不是为了学习,
希望"雅奇"的下一个版本在完善功能的同时在易用性方面也有所改进。
那么如何找到一种有效的软件保护手段呢?如果有一种有效的技术手段能杜绝盗版,
那盗版软件的使用者就一定会转向正版软件吗?盗版软件到底对正版软件的销售会产生哪
些影响呢?
盗版泛滥的原因
虽然各种各样的软件产品成千上万,但对于用户来说可以简单地分成两类:价格高的
正版和价格便宜的盗版。虽然软件用户的情况千差万别,但对于开发商来说也可以简单地
分成两种——自己掏钱的个人用户和公家掏钱的单位用户。几乎不需调查就可以得出结
论:绝大多数个人用户用的是盗版软件,而购买正版软件的绝大多数是单位用户。在中国
,几乎所有的人在选择商品时都相信祖传,喜欢正宗,追求原装,为什么会单单对盗版软件
情有独衷呢?其实,许多用户并不喜欢盗版,甚至对盗版软件有种莫名的恐惧——既担心因
功能不全而影响使用;更害怕因染上病毒而导致系统崩溃。那么为什么仍然要选择盗版呢
?我想他们不是喜欢用而是不得不用,因为他们根本用不起正版软件。对于绝大多数普通
个人用户来说,即使盗版灭绝也不见得会选择正版,除非不吃不喝不顾家。
软件价格的分析
关于软件价格的讨论由来已久。有人通过对软件开发的投入进行分析认为价格已不
能再低;也有人通过与国外软件的比较认为定价不高,还有许多理由都可以得出不贵的结
论。不能说他们的想法毫无道理,但说到底一个产品是贵还是便宜只有用户说了才算。因
为他们是购买者,而用户衡量一个产品的贵贱时不可能会考虑商家的利益,他只会根据自
己的购买力来作出判断,所乙栽同一件东西有人说贵有人说贱,而商家需要考虑的是绝大
多数普通用户的购买力。商家要收回投入资金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为此定一个稍高一些
(对普通用户来说)的价格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应该说他们有这个权利。但是值得思
考的是:一个较高的价格就一定会比一个较低价格获得更大的收益吗?
还有人认为:无论正版如何便宜,盗版都可以便宜得多,用户一样会选择盗版。我看未
必,只要正版软件的价格在普通用户的购买力范围之内,不见得人人会冒使用盗版的风险
。比如说若某个软件的正版卖180元而盗版卖18元,用户自然只有选择盗版;若正版卖18元
,而盗版卖1块8,同样是便宜了10倍,但为了省十几块钱选择盗版相信每个人都会考虑是否
值得,毕竟又不是买不起正版。金山公司的许多软件卖得都很不错,这当然是因为他们制
作的软件十分优秀,但我相信较为便宜的定价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这些软件在市场上
的盗版绝对不少,价格也便宜得多,但仍有很多人购买了正版,我不知道这能否给我们一些
启示。
抑制盗版的方法
应该说,让用户买得起正版软件是控制盗版泛滥的前提,但这一前提并不意味着所有
人会就此转向正版,总会有些贪小便宜者不肯割舍对盗版的迷恋。所以仅有此前提还是不
够的,还需要使用法律的手段来打击档亮版维护商家的利益。如果说正版软件是一株株需
要我们精心扶植的小苗,恰当的价格就是让正版软件茁壮成长的肥沃土壤,而法律则是锄
去杂草、管理苗圃的园丁,两者缺一不可。
影响价格的因素
当然,让正版软件的价格降下来并不是仅靠开发商的努力,还有许多因素影响着正版
软件的价格。一位制作光盘的朋友告诉我,假设开发设计一张光盘的成本为零,他们也不
赚一分钱,如果按正规渠道出版,单单是压盘费、母盘费以及其它一些收费加起来至少需
10元;如果交软件连锁店销售,按惯例需对折给他们,那就至少得卖20元。换句话说,一张
光盘尚未开始制作,其成本价就已经起码20元了。这方面的情况中我了解不多,不敢妄谈
,但希望专家和有识之士能对此发表见解,为众多软件开发者出谋划策。我想既然国家这
么重视软件产业,就应该从政策、法规、管理、市场等各方面得到体现。
正视盗版的利弊
盗版对商家的损害是显而易见的,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盗版仍将存在,每一个成功的
软件开发商都将面对产品被盗版这一现实,如何对待自己的软件被盗版将是衡量软件开发
商心理承受力的杠杆。像某些公司在软件中安装逻辑炸弹的做法显然是不可取的,因为原
来使用盗版的用户不见得都会改用正版,消灭盗版除了会给竞争对手一个机会屯忖我想不
出有什么其它的好处,毕竟市场上没有独此一家的软件。
如果你想知道什么软件被盗版得最厉害,不妨看看什么正版软件最畅销;如果你想知
道什么正版件卖得最红火,不妨去打听一下盗版光盘近来流行什么。也许我们永远无法知
道是正版促进了盗版还是盗版推动了正版,但我们不妨再分析一下正版软件的主要用户—
—单位用户。每个对国情有所了解的人都会知道,只要是公家掏钱没人在乎是贵还是便宜
,只要是性能好,可靠性高就行,所以决不会有单位只为了省钱而选择盗版,除非是的确买
不起。而个人用户虽然自己买不起正版,但却能影响他们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买什么软件
,可以想象到他们推荐的正是用惯或熟悉的软件,而他们平时用的恐怕都是各种盗版软件
吧。
我并不是要证明盗版有利,只想让被盗版者的心理能平衡些,能正视盗版的利与弊,能
把花在加密上的时间和精力放到其它方面,把软件做得更好,那才是软件企业能否生存的
根本。
社会的必然性。不敢说每个国家都有,敢说中国最严重。这也是中国社会制度不完善、打击力度不强的体现。每天都说打假,每天都有新的假冒品,盗版品出现。然而,这些盗版品却有着很强大的市场,这也是他存在的原因。
如果说所以人的生活水平都允许去买正版
那样的话买盗版的人都不会有
但是中国毕竟有将近13亿人口
想盗版不存在 要么就是不可能
要么就要等个少是或几百年
偷人家的版权,是贼的行为。买盗版,主要是因为正版也太他妈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