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审上诉期内,一审判决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只有在上诉期内,任何一方当事人不上诉的,上诉期满,一审判决才生效。生效后才能按照判决中的义务履行,否则因不生效,判决内容也就谈不上履行的问题。现提供如下法律依据,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这个通常在一审案件的判决书或裁定书的结尾部分说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后生效,生效了也就是可以进行执行程序了;但如果在15日内提出上诉的话,那自然就进入二审程序,一审判决书就没有生效了。明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以此规定的反之,就是进入上诉期间,或进入二审程序,一审判决就不生效了。都是这样的。
上诉期间不发生法律效力,当然也不能执行,只有生效的才可以执行
纵横法律网 徐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