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班上了几节课后又不想学了能否退钱?有相关法律规定过吗?

2024年11月12日 15:1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要根据你们签订的协议来处理,如果签订了协议,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如果没签订协议,学生对机构的补课服务不满意,可以与辅导班沟通要求退款,需要双方协商。如果学生由于非人为因素的特殊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参加辅导班,辅导机构应该退还部分费用。如果没有正当理由退学,机构可以不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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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参考资料: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网友(2):

能不能退钱要看这个机构的制度了,即使退下来也会有一部分费用会被扣除,要有心里准备,每个学校或者机构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具体建议咨询你现在所在的学校。

如果前期有签合同,合同上应该有写明应该能退总费用的百分比,如果没有签合同,建议找学校或者机构去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建议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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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第六条学生登记注册后有正当理由要求退学,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机构必须按规定退费:


(一)中途死亡的;因意外伤害或严重疾病,经身体健康检查确实不适宜继续学习的(需持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的证明);


(二)学生应征服兵役的(出具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


(三)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学生家庭特殊困难(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举家搬迁或调往外地工作的(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




参考资料:北京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办法_百度百科

网友(3):

  根据 《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如果因为个人特殊原因无法学习 可以提出申请 要求退还学费。

  第六条学生登记注册后有正当理由要求退学,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机构必须按规定退费:
  (一)中途死亡的;因意外伤害或严重疾病,经身体健康检查确实不适宜继续学习的(需持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的证明);
  (二)学生应征服兵役的(出具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
  (三)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学生家庭特殊困难(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举家搬迁或调往外地工作的(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
  (五)学生经教育机构及有关部门依照规定批准转学的;
  (六)被列入国家计划的高等院校录取(出具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
  (七)学生出国留学或出国定居的(出具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或签证)。

  属以上情形,按学期收费或学制不足半年的教育机构退费办法如下:
  (一)开课前申请退费的,退回收取的全部学费、住宿费。
  (二)完成1/5学时及以下的,核退70%学费、住宿费;完成1/5--2/5(含2/5学时)学时的,核退60%学费、住宿费;完成2/5—3/5(含3/5学时)学时退学的,核退40%的学费、住宿费;完成3/5以上学时退学的,不退学费、住宿费。
  第七条学生因其他原因退学,如按学期收费或学制不足半年的,开课前申请退费的,退回收取的80%学费、住宿费;完成1/3学时及以下的,核退50%学费、住宿费;完成1/3以上—1/2学时退学的,核退30%的学费、住宿费;完成1/2以上学时退学的,不退学费、住宿费。
  第八条按学年收费的,第一学期按第六条或第七条标准退费后,第二学期的学费、住宿费等应全部退还学生。学生第二学期退学的,第二学期退费办法按上述标准处理。
  第九条学生因故休学的,休学期间,教育机构不得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已收取的,要按实际休学时间折算后退还学生,或转入学生重新入学的学期或学年。
  第十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学费一般不予退还。
  (一)学生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者。
  (二)学生私自离校时间达一个月及以上者。
  第十一条学生报名后,因各种原因不来登记注册的,不退报名费。
  第十二条代收费按实际开支扣减,退回余额。书籍已订购但还未发放的,原则上要退费;若不退费,应在开学两周内将书籍发放给学生。
  第十三条不得以预留学位费、订金等名义扣减应退费用。
  第十四条学生退费时间从学生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开课时间从军训或正式上课之日起计算。教育机构在开课前对学生的课前补课不得作为正式开课时间。
  第十五条学生要求退费,应履行以下手续:
  (一)由学生本人或代理人向教育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阐明理由,并出具有关材料和凭证。
  (二)教育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认为材料不全需要补充的,必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
  (三)教育机构受理退费申请必须给申请者回执,注明受理日期。必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退费的决定。
  (四)教育机构认为不予退费的应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
  (五)教育机构认为可给予退费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区别不同情况核定退费金额,加盖印章后退费给学生;学生或代理人签字后有效。由代理人领取退费的,其代理人应有合法凭证。

网友(4):

可以退款的,根据 《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如果因为个人特殊原因无法学习 可以提出申请 要求退还学费。
正规培训学校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可退,过了视情况可以协商,能退不退可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对于没有办学资质的培训学校申请退款就比较费劲了,因为没有办学资质就没有监管部门,投诉就要到消协,时间拖得也会很长。所以缴费的前期必须要确定该培训学校是合法正规的。
最好和培训班协调。如果是正当原因,应该会退的。当然了,退钱的事,培训班方面也许会推三阻四的,这还得看培训班商家的态度。既然决定不学了,就不要再去上了,尽快和培训班协调,如果对方无理拒绝,可以考虑法律途径。投诉到消费的协会并请求媒体的帮助。通过这种方式的施压,一帮会有效的。

网友(5):

这是你违约。要看你在交钱时和对方有无什么协定。一般是你要损失一部分钱。劝你也别去退钱了,能转出去就转出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