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1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 录入者:zyh | 时间:2011-02-19 11:22:38 | 作者:教务处 | 来源: | 浏览:1060次 ]
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
=================================================================================
教务函【2011】10号
关于组织2011年普通本科学生
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一年级工作部: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0]7号,附件1),2011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拟在本学期初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0级普通本科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2009级普通本科学生只限于转入本学院范围内、且有转专业计划的专业。各专业计划录取人数及可接收的学生计划数见附件2。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以转入非师范类专业,而非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师范类专业。
二、各学院(部)于2月19日—2月21日计算学生的学习成绩,并按专业公布成绩及名次。
三、有转专业意向、且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30%的学生,可填写《山东理工大学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于2月23日前交到所在学院(部)。一年级工作部和各学院务必于2月24日上午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分别转到相关学院,并将统计表(附件4)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四、有转专业意向、学习成绩排名不在专业前30%、但具有明显专业特长的学生,需将《山东理工大学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书材料提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统一审核转专业资格。
五、相关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专业特点及《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修订具体的考核选拔办法,于2月24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于2月25日前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各专业申请转入的人数和选拔办法。
六、已经报名的学生可以在2月28日根据各专业申请转入的人数和选拔办法调整志愿,调整志愿的学生需重新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生本人交至相关学院,并撤回原来的申请表。同时向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七、根据学校转专业总体时间安排,各学院转专业学生的选拔考核工作应于3月1日—3日完成,3月4日—6日向学生公示。3月7日将选拔结果纸质材料以附件5的格式(需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xjk@sdut.edu.cn。
八、教务处于3月8日—9日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各学院转专业学生情况,正式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
九、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3月11日(第三周周五)前到新的学院报到,从第四周起到转入的专业学习。
请各学院(部)通过网站等途径及时向学生公布相关信息,接受学生咨询,真正做到公正、公开、公平,以使本年度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教务处咨询电话:2780393、2786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