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偷看我的手机短信,并且转发了短信,算侵犯我的隐私权吗?

2024年12月01日 10:0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隐私权被侵犯的,可以向居委会、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投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四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网友(2):

算是侵犯隐私的。只是,如果没有造成任何损失(精神损失无法鉴定的话),也不能告父母或之类的。未成年人,你可以到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去解决。但,最好的方法还是跟自己的父母沟通,让他们学会尊重你。自己也不要轻易的采取行政、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毕竟父母是爱你的。

网友(3):

算是侵犯你的隐私权吧!但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在合理限度范围内监督未成年人的通信情况。维权我看还是算了吧,下次注意点。!

网友(4):

你好:
1 算。
2 向你父母主张。这事情,可以小化之。不严重。可以理解你的心情。国家机关很难介入的。保管好自己的东西吧。同时,也多给你父母进行法制教育。还要,多与你父母交流,沟通,消除彼此的猜疑。

网友(5):

算,去法院告他们,让他们坐上几十年的牢房,出来后就再也不敢看你信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