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涉及到税种有:①营业税、②城建税、③教育费附加、④地方教育附加、⑤房产税、⑥城镇土地使用税、⑦印花税、⑧个人所得税。而且涉及到类型不同,现行的税收政策也不同,其类型个人出租的住宅用房还是经营性用房,企业租入是用于住房还是用于经营等。所以情况很复杂,计算也很复杂,别说一般人搞不清,就是逗虚一般的税务工作人员也容易搞错。现本人以个人出租的房屋是住宅,企业租入也是为了解决职工居住为前提,对各税种适用税率作个介绍。
1、营业税。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依5%税率缴纳营业税。但对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营业税起征点以下的免纳营业税,达到或超过营业税起征点的,应全额计纳营业税。是否需要营业税,首先要确认个人出租的房屋月租金收入是否达到起征点,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新修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个人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在此幅度内,由省组长财政、税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所以你的查你所在省的具体规定起征点为多少?如果省级确定营业税起征点是定5000元的,那么全年租金收50000/12,不到月营业额5000元的起征点,可以免纳营业税。如果所在省级确定营业税起征点是定4000元的,那么全年租金收50000/12,大于4000元,应该全额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的变化:从2001年1月1日起,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山铅燃的居民住房,营业税减按3%税率缴纳。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最后的结论就是说现行个人激薯出租住房未达到起征点以上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或以上的营业税按1.5%征收。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征收教育费附加暂行规定》及其有关规定,纳税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依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即7%、5%、1%)和教育费附加(3%)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浙江省寺主教育附加(2%)计算口径同教育附加。
3、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依12%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但从2001年1月1日起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财税[2008]24号)重申了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4、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的用地,应按占地面积,依土地等级及其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财税[2008]24号)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单位或个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应按“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依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同一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各方所执的一份都应各自全额贴花。(财税[2008]24号)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6、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标准20%,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按10%征税,(财税[2008]24号)重申,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计征财产租赁所得时,可先扣除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金、教育费附加和能证明由出租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月一次扣除以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下次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后,再按法定减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税所得额,依规定税率计税。地方也有采用按租金收入带征收几个点的个人所得税的简便计算方法。
上述是全国统一的税种,没有包括所在省出台的地方性收费(如地方教育附加、堤围费、水利建设资金等。
以上回答,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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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5%
两项营业税附帆友征5%、7%
企袜芦业所得告轿带税25%
房产税:原值*(1-30%)*1.2
土地使用税:面积*适用税率
以及地方政府开征的各项附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