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新兵役法修正案草案不是解决征兵难!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兵役法修正案草案。雷鸣球委员审议时说“困扰我国国防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即征兵难、军队吸引保留人才难、退役军人安置难。这次讲的“三难”,把修改兵役法的要害问题讲明白了。一是军人首先是奉献牺牲,但同时也要得到应该的保障和待遇。 二是既要立足当前,又要考虑长远。现在是2011年,不能修改了,三年以后又再修改。三是要考虑军人的风险问题。我国的解放军、武警、公安,是三大风险岗位。解放军、公安、武警要为国家的安全做出奉献牺牲,这是必须的。军人的待遇标准要高于一般的标准和要求,否则影响了军人的积极性,谁来保护国家。四是解决“三难”不是一个口号,而是法律的要求。建议这部法律要实打实的进行修改,标准要明确,要有约束力。没有约束力,很多问题不好解决。五是要从国家的稳定和安全大局考虑。有了这方面意识和观念就能够立足于全局,起点就高,法律的约束性就强。法律是约束性的规定,不是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丛斌在审议中说“提高服兵役期间和退役以后的待遇,一定要把它看成是国防粗漏型建设的投入,并不是部门的问题,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系统的问题,要把它上升到对国防建设的重大投入的层面。光有搜圆武器没有人是不行的,决定战争的因素是人而不是物,这是个重要的军事观点。因此,要提高待遇。退役以后再考学的要照顾,按照录取线要降低多少分,这一点要明确。现在考大学根本就没有年龄限制,服完兵役以后回来可以继续考学。免学费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但是更重要的因素就是考学,安排工作并不是优先,这是义务,还是要把它看成国防建设,必须安排。企业安排,要和它的税收挂钩。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应当有义务安排退役军人,尤其是安排残疾军人”。然而新兵役法修正案草案与修改兵役法初衷解决“三难”相违背。我国已进入老年社会又是独生子青年人会越来越少;你靠什么来吸引,难道是退役金,退役金你能给多少?满12年的士官能几个能做到?立功又有几个?还有战时立功,难道还要盼打仗?(但我国提出是和平崛起)这显然就是取消安置;退役军人就业的优惠政策,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现大专都几乎免试了(总分750只要100-200分),中专毕业又能找到工作吗?(大学生都难找)报考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怎样条件下的同等,且报名条件一般要全日制本科,首先笔试第一关你就过不去,因为你在部队有时间看书吗?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你能加多少分?虽然高考不限年龄,但高龄考取大学毕业又有谁要!机关岩猜、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军人;怎样保证优先招录?他们若不公开招录呢?这些不具体不明确的所谓“优惠条件政策”实际都是张空头支票!在我国实施几十年并经检验唯一实实在在对征兵有效地优惠安置政策被取消!只是有安置军官进一步提高其待遇是具体!要知道军队90%多是士兵,没有他们你们还叫军官吗?现在每年全国安置30—40%退役士兵,你取消安置政策这30,40%兵员靠谁填补!这征兵难能解决吗?!那只会加剧!正确地做法是:在现有兵役法基础上还要加大安置力度,加大提高各类学历层次士兵,军官在服役期的待遇和安置费,并用多种形式解决;用法律形式约束执行,才是解决征兵难、军队吸引保留人才难、退役军人安置难三难的根本!别无出路!
目前我国的征兵难主要是征集高素质兵员难。修正案草案适当调整征集范围,删去了现行兵役法关于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的燃渗规定,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
同时,修正案草案增加吸引高文化素质青年入伍的内容。规定:大学毕业生入伍后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拔为军官;大学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或者毕业后申请担任军官的,优先录取。
此外,修正案草案将兵役登记时间从现行兵役法规定的每年9月30日提前到6月30日,以便与大学生毕业时间及普通高校招生的时间衔接。
增加军人基本待遇的规定
为了解决一些高素质的人才不安心慧段卖在部队工作的问题,修正案草案增加军人基本待遇的规定,完善抚恤优待政策。
草案规定了现役军人的工资制度和休假、疗养、住房等生活福利待遇,规定了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还规定了现役军人的优待政策以及伤残军人、退役军人和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以及现役军人家属的抚恤优待政策。
此外,草案拓宽现役军官的来源渠道,将接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国防生和其他应届毕业生作为军官的来源之一。
解决军人退役安置难问题
现行兵役法规定,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役后由政府安排工作。这一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制度的实际情况:由于每年需要由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达30多万人,安置数量大,地方就业形势本身已很严峻,政府大量安排退伍义务兵的工作实际上难前逗以落实。一些城镇义务兵退役后由于得不到妥善安置,影响军队和社会的稳定。
为解决这一问题,修正案草案作了以下规定:一是,按照义务兵退役后绝大多数由政府发给退役金,自主就业的改革思路,修改了士兵退役安置的规定。草案规定:对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实行自主就业;对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自主就业。
二是,完善军官退役安置的规定。规定:军官退出现役,国家采取转业、复员、退休等办法予以妥善安置。
三是,充实促进退役军人就业的优惠政策。规定:士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军人。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对于军人,他们态拿烂为保家卫国不惜舍弃自己一切,新兵役法修改案敏滚中提出取消安置卡应慎重,应考虑军人的切身利益。我觉得对于城镇兵与农村兵都应该采取:1、安置帆漏 2、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实行自主就业两种方式任他们选择。
不给了!是真的!
我问过单蔽败位上管走兵的人说,笑核就算草案实施也是明年通过人大会议碰并掘后实施,我孩子也是今年想当兵,如果不安置了就不会去当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