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满分作文记叙文

2024-10-31 06: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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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当羽翼渐渐丰满的时候

灿烂的阳光投射在漫无边际的大海上,远处,高险危立的悬崖上,一只苍鹰抖落满身的灰尘,张开翅膀,像风一般飞向太阳,消失在一片金色的日晖中。
雄鹰之所以能振翅高飞,是由于它的羽毛丰满了,翅膀硬了,是因为它经过无数次尝试,积累了足够的自信心。由此可见,当羽翼渐渐丰满时更要经受磨砺。
当代著名青年数学家陈景润,在中学时代就显露出超凡的数学天赋,在证明“歌德巴赫”猜想这个世界数学难题时,经常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潜心钻研。无论是在寒冷的冬天还是酷热的夏季。他用他的成功告诉我们:在羽翼渐渐丰满时不忘脚踏实地的验算。
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年轻的时候就在着手收集小说素材,经常来到集市附近处的一棵大树下,摆开一块布,布上放一支烟杆以及一杯茶水。每当有行人路过时,他总会恭敬地请他们来歇歇脚,喝上一口茶水,抽上一袋烟,然后请他们讲一些民间的神话故事,并自己做好记录。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四十多岁,他终于完成《聊斋志异》的创作。他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当羽翼渐渐丰满时,要有勤奋和虚心求教的精神。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当羽翼渐渐丰满时,我们要力戒狂妄自大。
赵括是楚国大将赵奢之子,自幼熟谙兵法,谈论用兵理论,连他的父亲——一代名将赵奢也难不住他。高傲的赵括便自以为精通兵法,天下无敌,于是在赵奢死后便冒然请缨,取代与乃父齐名的一代大将廉颇。但是只长于空谈兵法而无实战能力的赵括断送了赵国四十万活生生的年轻将士。“纸上谈兵”的教训警示我们:羽翼渐渐丰满的时候,一个人最容易狂妄自大。

注重磨砺,当羽翼渐渐丰满时,我们就会享受到翱翔于天空的乐趣。
加强基础,当羽翼渐渐丰满时,我们会领略到山之巍峨,海之博大。
充满信心,当羽翼渐渐丰满时,虚心向老一辈学习,成功就在人生的前方。
日光下,山林间,人生之路上,我看到自己的一双羽翼渐渐丰满,一种奋力抗击人生风浪的精神在心之高端渐生……

留在心底的风景
生活中,构成属于我的角落里永远的风景是清茶,音乐,手机,电脑,柔暖的灯光,一幅蓝天白云小桥流水的油画,还有自己。在许多个晚饭后,就会走入这个小世界,或看书,或冥想,或听音乐、或敲打些琐碎的文字,一种只有自己才能够闻到的味道包围在左右,日子平淡而静谧。
其实,风景不光是水光山色,也是一种精神。如三峡的神女峰,黄山的天都峰,新疆的天池,海南的鹿回头……每一处景点无论其大小都有个传说。那耸立的奇峰怪石及碧水深潭本是鬼斧神工,但那些个寓意深刻、美妙动人的神奇传说则是人类思想精神诠释的最佳展现。假若没有神奇的传说,风景会是怎样的黯然!见了灵动的景物不去寄托情思的人对生活一定是冷漠木然的。
风景会因人的创造而变得神奇,人会经风景的陶冶而变得滋润且有内涵。而在岁月的长河里,即使走在最落魄的旅途中或在最偏僻贫困的地方,也会有一两处风景点缀生活,让人可以赏且聊以自慰的。
记得当年下乡的岁月里,生活清苦,没有电视,没有娱乐,日子过得很沉闷。但住所外有一排白杨树,长势茂盛,笔直的刺入云端。在寂寞的日子里,注目那树,其感觉不亚于见到黄山奇松,潇湘修竹。春天品赏树上一抹嫩绿,精神为之一振,点燃意趣。夏季,有时站在树荫下,目光顺着树伸向天宇,阴天心逐流云,晴日心遨太空,如果专注于大树所指的那方遥远而又逼近的苍穹,心愁淡释,会萌生出振翮高飞的意愿。转而会想:我所住的时日不长却深感寂寞难耐,而生于斯长于斯的村民呢?继而自慰:此处风景都市没有,此时心情从今往后不会再来……霎时,胸怀如去茅塞,倏见晴朗,心底也生出稍许惬意……
当年,每遇我心思宁凝伫立树下时,老柳就会走过来粲然一笑对我说:“生活不习惯呀!”我则不敢承认。他是济南知青,在乡里娶了妻子,生了儿子,是当时那地方寥寥几个扎根的知青之一。寂寞的生活被他营造了两处风景:享受妻子的温柔,亲抚小儿的娇嫩。心底的爱、乐、忧、恼皆倾注有处,日子的清苦便浑然不觉了。看到他这样我心头也豁然亮起一片旖旎的风光,随之就想:此心安处,便是我乡了。
我又想起了我的父亲,他老年患了脑萎缩,五六年不能自己行走,每天有我的母亲陪伴身边,父亲的说话能力有所下降,母亲就天天找话给他说,母亲辛苦万分,但在他的眼里丈夫是她一生中无法再找到的好风景,而父亲呢?不也是由母亲这片无比珍贵的风景相伴着而度日麽?
风景是美的,但风景不止有青山绿水、动物、植物,也有风暴、地震以及天外来物……风景因其丰富复杂才多姿多彩。人若能对所面临的一切都视作风景,静心接纳,安抚也就在其中,欢乐也在其中了。

不知道有用没

网友(2):

和而不同的中国智慧

上海考生

在博物馆的书法展览中,我被那些极具气韵的展品震住了,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突然间一幅作品映入眼帘,它单个字看似歪歪斜斜,但总体却别有味道,形神俱佳。我有些看呆了。
  “那是郑燮的字。”一个沉沉的声音。我转过头去,是一个笑眯眯的老爷爷。
  我禁不住感叹道:“这字太美了,虽然不似柳体欧体的正统,但不妨碍它独特而一体的美,真不愧为扬州八怪之首郑板桥之作。 ”
 老人笑了起来:“这就是中国和而不同的大智慧啊。单是从一副小小的书法便可看出。每一个字歪歪斜斜,似乎并不美观,但将其融为一体,却具有极强的包涵一切,蕴藏万物的能量。 ”
 “这是一种具体意义上的大同,即容纳一切不相同的和吧,”我说道,“这种和不是强制所有事物的同一,反倒是名美其美,美人所美。 ”
 老人点点头,指着面前一幅幅作品:“你看,板桥的字,用隶书参以行楷,非隶非楷,中华智慧又何尝不是如此。它从没有具体的范式,没有统一的索求,古人将他们的智慧,放开于我们面前,任由我们一窥其所有,将各种文化,各种元素吸收并存于其中,最终臻于一种和的境界。看看你眼前每一幅传世佳作吧。每一幅都拥有其特殊的韵味,即使如板桥这般非隶非楷,非古非今,也是脱胎于最本源的精神。 ”他突然停下笑笑,“大概从仓颉造字就赋予了这种能量吧。 ”
 我思索着,说道:“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一个人应该也是如此吧。只有获得和的力量,才能如此地将个性极强的字,幻化为一体。和而不同,就意味着存在不同,不,必须是不同,只有如此,才能不刚愎自用,局限于自己狭小的空间内,看不到一切,也没有气度感受这一切。 ”
  “所以有人说郑燮的书法是不可无一,也不可有二的。”老人回答道,“他便是那个唯一,便是那个不同。你看看那些大家的字,金农、八大山人、张旭,狂放与收敛并存,刚健与阴柔并存,看似如此个性鲜明,但他们同是中国书法史上一个个脚印,一脉相承。中国文化以其独有的气度包容着这些匠心独具的存在。 ”
  “和而不同,我从没如此认真地思考过这样一幅字画所藏有的智慧。 ”我感慨道。
  老人拍拍我的肩:“中华智慧从来不是什么虚幻的东西,它早已渗入每一个具象之中了。你好好看看。 ”
  我沉浸于那黑与白的交替之中。当回过神时,转头再寻,老人已不见踪影。
【点评】今年高考作文看似一篇传统的材料作文,但是在文体要求上只有四个字:“诗歌除外。 ”所以,也不排除议论文之外的其他文体,例如此文这样的想象作文,就是成功的一例。除此以外,本文优点相当明显。首先,题目不同凡响:“和而不同的中国智慧。 ”其次,“我”与“老人”的对话形式很好地对应了当今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对话。再者,将郑板桥的书法艺术提升到 “各种元素吸收并存于其中,最终臻于一种和的境界”的高度。读罢此文,不得不佩服作者在紧张的考试状态下,依然保有松弛的心态与驰骋的想像力。

第Ⅱ篇 江苏卷:(70分)

时尚表现为服饰、语言、文艺等方面的新奇事物在一定时期内的模仿和流传。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些时尚会沉淀为经典。

请以"品味时尚"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①角度自选;②立意自定;③除诗歌外,文体自选。

品味时尚

江苏考生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简评】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

第Ⅲ篇 湖北卷

请以《站在___________的门口》为题写一篇文章。(60分)

要求:①将题目补充完整,并写在答题卡上,然后作文。②立意自定。③文体不限。可以记叙经历,抒发感情,发表议论,展开想象,等等。④不少于800字。

站在车站的门口

湖北考生

车站,一个不断上演着离别与欢聚的舞台。这幕离别与欢聚之戏的主人翁总是在不断的变化,不变的是,这是同一个站台。

戏剧的主人翁在变,有一天,我就成了这部戏里的主角。一个春寒料峭的日子,一个满是喜气和生机的季节,同时,在我眼里,又是一个失意的季节。一天,爸妈一大早就起床忙里忙外的收拾东西。还处在梦乡与现实的过渡地带的我,忽然依稀听到了一丝啜泣。我睁开朦胧睡眼,发现在昏暗灯光下亲爱的母亲的脸,挂着一些泪水,写着一脸忧伤。我爬到母亲怀里,问她怎么了,她没有说话。倒是一向沉默少言的父亲开口了:我们今天要到外省去打工,一年可能才回一次……我当时就哭了,因为不想爸妈离开。但是这些都于事无补。奶奶拉着满脸泪痕的我,站在车站的门口,和妈妈、爸爸道别。然后便目送他们踏上汽车。汽车缓缓启动,渐渐地成了点,渐渐地消失在大雾的清晨,只留下泣不成声的我和奶奶站在车站的门口……从此,车站便停留在了我的记忆里。我时不时的会站在车站的门口,愿远去的车能带去我对母亲父亲的祝福,愿回来的车能为我捎来父亲母亲的音讯。我会站在车站的门口,继续着我离别与期待欢聚的车站之戏。

叶子绿了又黄,黄了就掉,掉了之后又长。这个世界一直在变,而站台的戏却没变,它依然在上演着。变了的,依然只是主人翁。

十多年前送别的我成了如今远去的人,十多年前远去的父母成了如今送别的人。每一次返校的清晨,母亲总是会像当年远去一样的早早起床,为我收拾行李,为我准备早餐,一切完毕后便送我到车站,来继续这部没有结局的戏。千叮咛万嘱咐:好好学习,注意身体,多吃饭,少喝冷水……总有说不完道不尽的“唠叨”,一种让人心田温暖的唠叨。车开了,透过窗,虽然外面光线暗,但我却分明看到了母亲眼里的不舍,以及水汪汪的眼眶。离去了,便是无限的不舍与怀念;待到归来时,眼中是一种欣喜若狂的兴奋。但眼睛不管是在离去还是归来时总是湿湿的。

站在车站的门口,祝愿远去的人一路平安;站在车站的门口,等待思念的人平安归来。我的心里有一个车站,一个不断上演离别与欢聚的车站。我会一直站在车站的门口,去送别,去祝福,去等待,去欢聚。

【阅评专家点评】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离别是一种永恒的人生状态。作者选取一个特殊的场景——车站来抒写生活中真实的离别之情,用这种离别来表现普通百姓家庭的挚爱。为了谋生,当年我送别父母;为了求学,如今父母送我。更可贵的是,离别的心理、动作等细节写得真实、细腻,令人怦然心动。

网友(3):

2012年湖南高考满分作文:老师的手

又是一年的雨季。我举着黑乎乎的大伞一深一浅地走在泥泞的山间小道,似乎又深切地体会到老师小杨的那双大手的温暖……

在家乡,一弯又一弯的是崎岖的山路,一片又一片的是葱绿的树林,一次又一次的是小杨的身影。在春雨绵绵的季节,在我和小伙伴们走过一道道的山峦的时候,就会在那说远不远,说宽不宽的沟口对岸看见小杨老师的身影。他总是在看见我们的一刹那咧开嘴笑得像朵黑牡丹,然后便站在那座摇摇欲坠的独木桥上,跨开步子,用他那宽厚的大手把我们一个个地从沟的这边抱向学堂那边……

学堂遇上春雨,也非常倒霉。外面春雨绵绵,里面小雨不断。小杨每次讲了一会课,就得去泼掉盆里的水。下课,我们围着小扬听故事,听他说老杨的故事,就是我们这个学堂的建筑师、校长、上一任教师,他已经不在了,留下这座学堂,学堂外面的一棵苹果树,和他的儿子小杨。小杨说学堂的每一片瓦都是老杨亲手码的,每张课桌都是老杨亲手敲出来的,苹果树也是他亲手种的……我很好奇老杨长什么模样,就问小杨是不是和他一样,小杨笑着说当然啦!于是我又接着问是不是和小杨一样有着很厚很粗的手掌呢?小杨又笑得像朵黑牡丹了。

小杨的手真的很粗,小杨说那是因为手经常做活儿生茧了。我的小脑袋里就天真地以为生虫虫了,告诉小杨后他笑个不停,用他那很粗的手掌磨得我的小脸生疼。后来,小杨给苹果树剪枝,爬上房顶摆瓦片,给同学的课桌修理时都带上我,做完活就向我摊开手说茧又变厚了哟!于是我便在写给苹果树的日记中写道:苹果树你要好好开花,好好结果子,我要好好读书。你不要再让小杨给你扯枝条,让小杨的手生虫虫,我也不要小杨很辛苦……

小杨一直一直待在山上的学堂,他说老杨也是这么希望的,他说他还要送我们的弟弟妹妹走出去……

我走出去后,时常会想念学堂。想念那有些破的课桌,有些心悸的沟口,和小杨的长虫虫的手。那棵苹果树是否乖乖地没要小杨你再修剪了呢?小杨,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相信真的有天堂,那是你用手创造出来的地方……

2012年湖南高考满分作文:天上之母

人的手,可以触摸到一个生命的灵魂。一生之中,我用双手感受过无数事物,终于有一天,我真切的感觉到了灵魂的温度。

我第一次参加葬礼,刚十六岁。

殡仪馆积聚多年的寒气仿佛全部集中在这间小侧屋里,人站在里面,仿佛浸泡在蓄满冰啤酒的湖里,冰凉麻木,昏昏欲睡。

我的左手轻轻停在她的脸颊上,力度真的轻得不像话,即使再用力,也弄不醒这个陷入沉睡的女人。我幻想着她会再次睁开那双漂亮的眼睛,然后站起来,走出这座冰棺,无论是诈尸或是复活都好。

但这只能是一次充满深情与童真的妄想罢了。

她刚被抬来的那会儿,就有一群人在门口打麻将,吵吵闹闹,不绝于耳。起初我很愤怒,但又只能安慰自己,也许这是一种习俗吧,热闹热闹,这里,的确太冷清了。

我用手掌贴着她的脸颊,一丝温温的热度传来,我十分欣喜,脑子里竟然浮现着她苏醒过来的场景,我又去握她的手,但她的手被压在了身下,我舍不得用力拖开,于是只能轻轻贴着她的手背,冰冷的温度,顺着我的手,传遍了整颗心脏。

晚上还有道场上的很多事等着我去做,这里只有我一个人披麻戴孝,但我不觉得孤独,因为我总觉得,她在看着我呢。

人群陆续到达,我不断的向每一个前来悼念的人下脆,每跪一个人,想起的是她那双漂亮却带着水色的眼神,现在那水却顺着我的眼角流了下来。

时间慢慢远逝,那些哭过喊过或始终面无表情的人都走光了,只留下几个守夜的嫌冷,砍了条板凳,烧起一堆火,围坐着嗑瓜子,说说笑笑,我打了几个盹,每次都被寒冷刺醒,即使挨着火盆,也无济于事。

天渐渐亮了,到了第二天早上。终于还是到了分别的时刻。

昨天抬她进来的人,又再次抬起她,走进了火葬室,我站在门口,突然就哭得不可抑制,但我想我是为她的解脱而感到高兴吧。

我安静的站在一间小屋门外,直到门缓缓打开,我跪下,双手接住了那炽热的骨灰瓷,那时,门里的人说:“妈妈会保佑你的。”

我双手捧着她,即使烫手也毫不在意,也许这时,她也在里面静静的看着我,而此时,我手托着的,是她古老而永存不灭的灵魂。

天堂是永远的家,世上只是学习的地方。

我说:“我像个男人一样,洒脱的送你回家。

网友(4):

湖北省高考满分作文--《米粒-谷粒-血汗》

这是他第一次到女同学家吃饭,走进她家的大门,他才知道什么叫奢华,这是怎样的一个家呀:乳白色的天花板,古铜色的墙壁,青蓝色的地毯……“啧啧,北京故宫也不过如此吧!”他在心里暗自赞叹。
上饭时,热情的主人给他盛来了满满一碗雪白的米饭,颗颗雪白的米粒散发着诱人的香气直往他的鼻孔里钻,他咽咽口水告诫自己,“千万别吃得太快,要文雅一点。”他几乎
是数着米粒进口的。吃到还剩浅底的时候,他犯难了:“是吃得一粒不剩,还是故意留点底儿?”父亲送他上车时的叮咛又在耳边回响了:“娃儿,城里人一辈子也没碰过泥土,他们不知道种田的辛苦,不知道米粒的珍贵,你以后吃饭要故意留点底儿,别让人家把咱看扁了,以后吃完之后千万别再舔碗了。”其实,他早就养成舔碗的习惯了,每次吃饭时,父亲总要看着他把米粒吃得干干净净才让他离开。可现在究竟是吃得干干净净还是留点底儿呢?他偷偷抬眼想从主人的碗里得到一点启示,却发现主人早已吃完,正坐在对面的沙发上看着他,碗筷也不知什么时候撤走了。他现在感到自己仿佛是一个正在舞台上表演吃饭的小丑———以前父亲盯着他吃饭,心里是一怀的亲切,可是现在?他也说不出那种奇怪的感觉。
无助的他用筷子无助地在碗里捣腾着,突然那雪白的米饭迸出了一点黄色,那是一粒谷,和父亲那古铜的脸有着一样的颜色。他的心颤抖起来,小时候给父亲送饭的一幕又浮现在眼前,那是一个炎夏的正午,父亲坐在田垄上吃着他送的饭,也是吃到浅底的时候,几粒黄色的谷露了出来,“扔掉吧,阿爸。”“胡扯!”父亲像豹子一样吼了一声,他一辈子也没见父亲如此愤怒过,接下的情形更让他终生难忘:父亲将筷子插在田垅上,用那满是泥巴的手将谷粒一粒一粒地拈起来放进嘴里,锁着眉头,然后是艰难的一咽……“孩子,那是咱农家的血汗呀!”父亲对满腹委屈的他说。
“是的,这是咱农家的血汗。”他夹起一块豆腐,想将那米粒连同那颗黄色的血汗一同咽下,“也不知怎么搞的,现在米价怎么这么低。”主人有意无意地说了一句。
“农家的血汗不容亵渎。”他心里说着,将碗里的东西畅快地吞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