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有一小孩,没有领证,老公以夫妻感情不合为由提出离婚,其就是叫女方净身出户走人。

2024年12月02日 10:23
有6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没有结婚证:就只是同居、不是法律上认可的夫妻。
  2、你们也不是“离婚”,只是解除同居关系。如果你单纯以解除同居关系为由起诉到法院,法院不会受理。
  但以确定子女抚养权、分割财产为由起诉到法院的,法院会受理。

  3、“但不给女方任何的补偿,把女方己赶出家门,请问女方可以申诉赔偿吗?”:
  (1)不是申诉,应是起诉。
  (2)同居自愿,分手自由。你起诉到法院要求“补偿”,于法无据,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4、“我们家是在农村,大部分的人都是没有领证的,都是办完酒席就算是结了婚的”:大部分人的“婚姻”法律都不承认,一旦遇到和你同样的情况,他们同样得不到法律保护。

  5、“世上不会这么没有天理吧,说要你就要你,不要你就赶你出门”:你自己应当要求办结婚证,如果有证“天理”就可能在你这边了。

  6、“请问我可以求助于是妇联或村干部吗?”:
  (1)从法律上说,你想要补偿,无论是求助妇联还是村干部还是法院都没有用。
  (2)但从人情上说,你可以带孩子找村干部闹,在他家闹,也许村干部会劝说他家给你一部分补偿的。

  7、建议:
  (1)分手吧,这样的人靠不住,不分手你也不会得到幸福,只怨自己遇人不淑。
  (2)孩子如果归你:可以向他索要抚养费到18周岁,标准是他收入的20%-30%。
  (3)如果你能找到证据证明同居期间哪些财产是你的:可以要走这部分财产。如果有些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他无法证明是他自己的,你可以要求分一半。
  (4)可以同意分手为条件和他家协商或是闹向他们索要部分补偿。
  (5)如果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协商不成,可以此为由起诉到法院。但不能单纯以解除同居关系为由起诉。

网友(2):

你这个问题不好办了。根据现在的婚姻法和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现在不承认事实婚姻。未办结婚登记的,被视为非法同居。当时为什么不办理结婚登记呢!现在你只能有二个选择:一是在补办结婚登记,这看来是不可能了;二是请求法院判令男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及返还你的嫁妆等属于你的财产。其他的赔偿请求法院就不一定能支持了。

网友(3):

没有领结婚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男方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

网友(4):

这个可以申诉赔偿的,虽然你们没有领证但可以证明你们有夫妻之实,法院还是会支持的。

网友(5):

没有领证意味着你们的婚姻不在法律保护范围内,因此不存在离婚一说。可以考虑从侵权方面提起诉讼。

网友(6):

据我所知:没有领结婚证的就住在一起的, 是非法同居 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能得到赔偿的几率很小 很渺茫。以前看了很多内似你这样的婚姻法,女方都没有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