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限为?

2025年03月01日 11:3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食品卫生法(试行)》规定,当事人对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对食品控制的决定应当立即执行。
  同时我国《行政诉讼法》中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网友(2):

食品安全法没有规定这方面内容,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在知道做出行政处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网友(3):

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