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象你这种情况:3天内就请假了两次,也就是说仅上了一天班,而且又是你自己说不做了,这一天单位是可以不给你工资的,尽管如此你还得移交清你接手的工作工具及资料,否则单位可以追究你的哦。如果你手上的东西不十分重要你可以拍屁股跑人,但是这样的行为不提倡的。
试用期不过有工资。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不管试用期是否通过用人单位都必须付给相应的工资报酬,同时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拒绝发放的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如果有签定劳动合同,并写明,是不违法的。
工资是劳动所得,不管是不是试用期,都必须支付。
有合同在先,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