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摔倒导致右肩骨折 请问算工伤吗?

2024-11-08 03:26:0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上班途中摔倒导致右肩骨折,如果是交通事故造成的,并且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话,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网友(2):

属于交通事故可向交警队报案,立案后申请工伤认定

网友(3):

2010年1.1以前上班途中受伤算工伤。现在好像是不算了。你最好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去问下怎么处理。你这个应当是属于交通事故

网友(4):

交通事故,这个必须算工伤,但是需要认证。 你可以到当地律师事务部门咨询一下,具体的认证手续。

网友(5):

确定是上班途中,那么可以构成工伤;与医疗事故无关,医疗事故简单说就是医死人了,打错药了这些。申请工伤,不一定要公司出面,自己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要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合同,受伤经过材料如事故认定书、诊断材料、病历。所以说,事故认定书不是绝对必要,但是通常公司和劳动部门都要这个东西,如果没有,就有点麻烦,不好说明是不是上班过程等相关问题,只能自己找人证、物证。至于待遇,工伤治疗期间和休息期间也要支付基本工资。认定为工伤后,还要支付工伤的相应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