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答辩状应该怎么写?怎样借助法律维护自己的应有权利?

2024年11月30日 01:3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像你叙述的这种情况,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因为你们双方都没有明显的过错,也没有应当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法院会先给你们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不准离婚。但是半年以后他有可能二次起诉,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2、答辩状不是必须提交的,你也可以先写好,开庭时口头答辩。答辩里你就说你们夫妻感情很好,然后举出一些相应的例子说明你们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说对方只是在无理取闹,你坚决不同意离婚,请求法院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和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不准许离婚。
3、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以后,你要想办法去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为他二次起诉做好准备,如果半年以后他再次起诉,你提出证据证明他转移财产,法院在分割你们共同财产的时候会多分你一部分。
4、至于赔偿问题,离婚的赔偿主要是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但你必须取证证明对方有上述行为,法院才会支持你的赔偿请求。

网友(2):

呵呵
如果是对方急于离婚的话,那么你就拖着呗,本案关键是孩子和财产的问题。

网友(3):

如果你同意离婚,对方隐瞒或者转移财产的话,你必须得有证据证明,如果没有证据,但有证据线索,或者该证据只能由法院才能调取的话,你可以在得到证据线索后申请法院调取,并可以要求法院将对方转移和隐瞒部分的财产少分或不分对方。

你可以不提交书面答辩状,但可以先写好,在开庭的时候按照写好的答辩状口头答辩。现在孩子在哺乳期,你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网友(4):

想争取最大程度的赔偿只有通过调解,判决要看证据情况而且还要对半分割,就算要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但也不会倾斜的太过分。

网友(5):

首先,如果对方诉状中诉讼请求里面有婚前婚后财产分配的事项,你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四个法定情节都不具备,如果执意离婚的话 要从第五个酌定情节入手,这个难说,看男方的态度了,如果他铁了心要离,找些人证是可以的。根据对方的诉讼请求 你准备好答辩状就行 这个不是必须交 到时审判员问你时,你就把自己想追求的结果明确表达出来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