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一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辞职,但公司不将我应得的工资全部发给我,我现在怎么办?

2024年11月27日 22:36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在公司上班一年多,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最多为11个月。
由于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离开,无需辞职。公司不扣发你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同样是违法的。
你既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支付11个月的二倍的工资;支付被克扣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网友(2):

您好:若您一心想辞职,那么建议:
1.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在公司上班一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最多为11个月。
2.与单位协商,开个价,包括上述的支付的双倍工资,算总账后,要求支付。
3.单位不予协商,到当地你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支付11个月的二倍的工资和其他应缴没缴的费用等。
4.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需要的还有耐心等待。
希望可以帮助您~

网友(3):

由于公司总裁未与你签订合同,所以公司已经违法!你可以凡例此为由,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主张你的权利!
1、1年1个月的工资赔偿,记住是2倍啦!看你的情况,至少也是1.5*2=3个月赔偿啦!
2、工资全额发放,赔偿拖欠工资赔偿金,就工资的50%。

网友(4):

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同时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单位要求二倍工资的

网友(5):

怎么叫公司将你应得的没有发给你呢?

公司有一点一定错了:没有给你签订合同,没有给你缴纳保险,可以拿你可以拿到的一切证据去劳动局仲裁(员工卡,考勤记录,发薪记录等等,都可以)

至于应得的没全部发给你,要视情况的,没有办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