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权冻结个人银行帐号吗?

2024年11月15日 12:2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合法的。可能在你父母离婚时就分割了债务,而你妈妈没有还。现在债权人上诉至法院,并要求冻结你妈的帐户,是可以的。不还钱,就强行执行,从你妈的帐户里直接扣除。冻结到还钱为止,除非债权人撤诉。在此之前,法院应当有传票发到你妈那里,到院参与诉讼。

网友(2):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x0d\x0a法院当然有权依据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你妈妈(被告)的银行账户。如果原告败诉,则原告而不是法院应承担保全错误的法律责任(赔偿损失)。至于“离婚前我爸爸欠了别人的钱,事情过去十多年了”,债权人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得看不同情况:如果借条有明确的还款期限,且期限不是特别长,债权人又没有证据证明这些年来(每两年内一次)一直向你爸讨债,则债权人已过二年的诉讼期限而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当然你爸还愿意还的除外;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不过诉讼期限。\x0d\x0a另外,你爸离婚前的欠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妈妈完全可以依法抗辩,即使抗辩不成功,你妈也可以事后追究你爸的法律责任。\x0d\x0a如果法院判决你妈应承担共同债务,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申请执行,法院从你妈的账户中扣款。\x0d\x0a冻结银行账户的期限为六个月,届满前可依申请延长三个月。\x0d\x0a纵横法律网 辜洪程律师

网友(3):

法院冻结账户是基于诉讼当事人(债权人)的申请,又分为诉前保全和执行,前者通过诉讼析明责任,若你妈妈不是该债务的责任人,法院应依法解除,可要求申请人承担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后者即法院已判决你妈妈为债务责任人,应承担还款责任,法院依法通知你妈妈还款,逾期不还,通过银行直接划拨。

网友(4):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为二年。你的情况,对方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还有,你父母是什么时候离婚的,有可能可以抗辩。
纵横法律网 穆守义律师

网友(5):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法院当然有权依据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你妈妈(被告)的银行账户。如果原告败诉,则原告而不是法院应承担保全错误的法律责任(赔偿损失)。至于“离婚前我爸爸欠了别人的钱,事情过去十多年了”,债权人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得看不同情况:如果借条有明确的还款期限,且期限不是特别长,债权人又没有证据证明这些年来(每两年内一次)一直向你爸讨债,则债权人已过二年的诉讼期限而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当然你爸还愿意还的除外;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不过诉讼期限。
另外,你爸离婚前的欠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妈妈完全可以依法抗辩,即使抗辩不成功,你妈也可以事后追究你爸的法律责任。
如果法院判决你妈应承担共同债务,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申请执行,法院从你妈的账户中扣款。
冻结银行账户的期限为六个月,届满前可依申请延长三个月。
纵横法律网 辜洪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