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呢?

2024年11月15日 01:0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单位不交公积金应该怎么办?

网友(2):

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电话12329。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  

第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少缴、多缴或者逾期缴存。  

单位多缴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应当依法退回。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每次申请期限不超过1年。  

扩展资料:  

一、公积金投诉受理范围(单位存在下列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职工可以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 

1、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3、单位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  

4、单位少缴住房公积金。  

二、公积金投诉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  

2、劳动关系证据,包括: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涉及劳动纠纷的劳动仲裁决定书或调解书、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  

3、工资关系证明,包括:工资条、银行代发工资明细、社保缴费明细、个税缴纳证明等。  

4、投诉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投诉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网友(3):

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可见,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论用人单位与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约定与否,均不免除该项法定义务。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网友(4):

一、哪些企业要为员工缴纳公积金: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5、部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应缴公积金单位就是不给员工办公积金怎么办: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漏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网友(5):

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是必须要缴纳的,否则就违背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但针对于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非国有企业,是否给职工买公积金由企业自行决定,,国家没有规定. 不是强制性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于这些单位只能进行宣传,如果真的不交,也不能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你单位如已具备建立住房公积金条件,可向单位提出建立的要求。 先和单位协商,必要时到劳动仲载部门投诉他们。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