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按照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

2024年11月15日 08:1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原则上按照户口划分。

同一地区,其城镇陪宽凯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

因此,法律规定了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巧好居民收入标准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条芦唤件,死者近亲属可根据条件积极争取。但因同一侵权行为导致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扩展资料:

死亡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死亡赔偿金

网友(2):

死亡赔偿标准千奇百怪,但是逐渐划一,对受害者有利,一般注意以下几点:
1,事故发生地。事故发生地是关键。
2,事故责任鉴定。自杀、碰瓷、骗险等不会得到等价赔偿
3,弱者优先。案例:
按农村还是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一年前,一辆大客车在江阴至郯城省际包线营运途中冲出护栏,掉到桥下,致使驾驶员和一名乘客死亡。事发后,死者乘客的家属索赔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78万余元,获得了法院的全部支持。大客车的运营枝埋单位——上海锦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不服,向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认为死者生前属农民,应该按照农村居民标准赔偿,但市二中院终审驳回了该公司的上诉。

2010年2月6日,驾驶员吴某驾驶锦友公司名下的大客车在江阴至郯城省际包线营运途中,至汤郯路郯城县马头镇大桥南头撞到桥面中间隔离带后,冲出护栏,掉到桥下,致使吴某和乘客徐某死亡、其他多名乘客受伤猛早蚂。

经认定,吴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0年7月,徐某的父母和妻女向法院起诉,要求锦友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57.6万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3.6万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其他费用 (家属误工和交通费) 3000元、丧葬费1.9万元。

徐某的家属按照城镇居民标准主张死亡赔偿金和孩子的生活费,他们提供的证据是,南通市人民政府发布的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睁伏理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各种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统称为 “居民户口”;从外地迁入本市或在本市跨县 (市)间迁移,以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准入登记。

为此,徐某的家属称,徐某居住的地方是海门三星镇叠石村,是城乡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属于城镇范围,且徐某在该处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应当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由此,被扶养人应当按照城镇居民标准享受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锦友公司称去当地调查后得知,该处土地都是农村集体所有,证明该地属于农村,即使该政策是真实的,也不排除农村户口的存在,因此应按照农村居民的标准来赔偿。

原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对于本案徐某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适用标准问题,根据徐某家属提供的证据,可以认定徐某自2008年8月起在三星镇叠石村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因此徐某家属要求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主张并无不当,法院予以采纳。徐某家属主张的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据此作出判决,锦友公司应赔偿徐某的家属死亡赔偿金57.6万元,赔偿生活费13.6万元、丧葬费1.9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另外还须赔偿误工费、交通费2000元。

锦友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被市二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海法治报

网友(3):

既然户口还在办理当中,说明现在还是农村户口,所以按照农村居民的标准可能碧卜性比较大。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 “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薯橡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所数慧旁以具体还可以根据受害人生前的居住、工作地点等因素进行考量判断

网友(4):

农村居民。以户口簿上的户籍为准。
纵横法律网 简军律师

网友(5):

城镇、法条想不起来
有个可灶运以参考的,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隐祥梁民一庭有个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宴御导意见,里面的第3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