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的社会等级怎么分

2024年11月17日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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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

古埃及的祭司阶级有着悠久深远的历史,根植于传统之中。不同于西方社会正统保守的神职人员,古埃及的祭司不是为预测占卜或者与某位神明保持和谐关系而存在,祭司的职位近似于一份日常的工作。其职责是,由于法老自视为神,他们就被看成是法老的代表,负责维持埃及社会的良好秩序。祭司们所具有的神秘特质使他们在社会中有了另一层重要性,那就是加强宗教的影响力。在古埃及人看来,宗教是获得超凡能力和满足基本需求的途径,也是控制社会运行的一道程序,它催生了等级制度,确保了文化传承。因此,无论是在实用的社会职能还是神秘的宗教层次,祭司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一名古埃及祭司通常是由法老选定,或以世袭获得该职位。不管是哪种方法选出来,都不代表他优于凡人。事实上,祭司们还要使自己生活在平凡人之中,以保持埃及社会循规蹈矩地运转下去(这也是这一高地位工作所附带的规定)。祭司阶层最初时很单一,只有相当少的庙宇,但到了稍晚的王朝时,庙宇增加到数百座。随着这样的增长,高层的官僚需要维持住庙宇的体面,庙中祭司也就要相应增加。从那时起,规模尚小的祭司阶层从大约数百人增加到数以千计,并由此衍生出祭司的等级。

祭司的日常生活依他们的性别和等级身份而定。在相当的级别内,祭司们经常轮流担任职位,构成从日常生活到供奉神明两方面的运作体系。在这种轮转系统中,一名祭司将会进入神庙生活一个月,一年三次。不管祭司的地位如何,都需要遵守为数众多的禁忌与传统。他们不能吃鱼(这种食物被认为是属于农民的),不能穿羊毛(差不多所有动物的产出都被认为是不洁净的),要施行割礼(仅限于男性祭司),一天到神圣的 净湖中洗三四次澡也是很普遍的。“神谕”祭司(最神圣的职位之一)会清除体毛,有的还会剃掉眉毛,为了净化与涤罪。他们会象征性地奉献食物给神像,为神像着装,夜晚时封住神庙的密室,并被称为“Stolists”。由此可以看出,纯正洁净不止要在凡间做到,还要毫无差池地在来世保持。而且,不管在神庙中是什么身份,进行过诸如此种净化仪式的祭司都经常会被冠之“净化者”的名称。

祭司的等级与其职务责任相一致。地位最高的是高级祭司,也叫做殡葬祭司(sem—priest),拥有“神的第一先知”(the First Prophet of the God)的头衔。高级祭司经常由智慧的长者出任。他不但要向法老提供决策建议,而且是他所辖神庙的政治领导者。同时他也控制着占卜仪式与其他典礼。除了享有相当的宗教地位,高级祭司还常被法老选为顾问。不过,也有不少高级祭司是通过晋升而爬上高位的。

高级祭司以下是一群拥有许多特殊职务的祭司。第二层祭司均术有专攻,从“日晷学”(负责一天中的精确时计,尤其是对那些膜拜太阳神的信徒们,太阳白天运行期间的准确时刻非常重要,此外也为农业生产服务。),“占星术”(这对埃及的宗教,建筑和历法都至关重要),到治疗术。具备了专业知识的祭司们都明了,宇宙的和谐轮回相当要紧,他们以此决定庄稼何时下种,尼罗河何时涨落,甚至神庙的仪式该在早晨哪一时刻开始。古埃及祭司专研的结果,体现在神话传说和农业习俗两方面,堪比现代历法(Caesarian Calendar),在今天的西方世界仍有被使用。

除国家管理事务之外,祭司们还在巫术与经济两方面发挥力量,但这不包括非专职祭司,他们只是为平民提供埃及宗教的理解性知识。藉由使用巫术及与神的接触,非专职祭司们向他们的服务对象提供某一服务,通常是由劝告或者建议,施行巫术,治疗,及举办仪式组成。他们处在古埃及祭司阶层的最后一级,属于某一神庙中的“生命之家”。来到“生命之家”的世俗之人会见到一位祭司,祭司会解释他们所做的梦,并给他们咒语和护身符,以此抵消恶意的巫术,或使它变好,同时提供各种各样的符咒。“生命之家”能给予世俗之人许多规范的治疗术,医治普通疾病,在古代,它被笼罩在浓重的神秘气氛中。事实上,生命之家的书库就是被严格保密的,因为它藏有许多神圣的仪式程序,书籍,和神庙本身的秘密,如果泄露就会伤害到法老、祭司们,甚至整个埃及。虽然生命之家里的法术也被看作是祭司负责的一种典礼,但毫无疑问是较为次要的,这一点可由现存许多巫术魔杖,纸莎草文献,及其他考古证据来证明,可是,在古埃及人的生活中,生命之家仍旧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祭司阶层中的一个末级职位就是文书。文书会在法老和祭司那里得到很高的赞誉,以至在一些法老的墓室壁画中,法老本人也会被描绘成一个文书。文书负责抄写巫术文献,发布王家政令,保存和记录葬礼仪式(特别是在亡灵书中The Book of The Dead),并维护古埃及统治阶层必不可少的档案记录。文书经常要花去数年时间,为撰写象形文字而不断工作,并以此博得祭司阶层内的表扬。成为任何一个埃及法院或神庙的文书,都被看成一项最高的荣誉。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有相当多的史学证据表明了祭司等级内男祭司的重要,但女祭司的地位在当时与男祭司是相当的,至少还没有任何地方反应出两者的不平等。女祭司主要负责神庙内的音乐与舞蹈。在底比斯(Thebes),阿蒙(Amun)首席女祭司享有“神之妻”(god’s wife)的头衔,她是乐女的领导者,而乐女们被认为是神妾,且被当作女神哈托尔(Hathor),该位女神代表着爱与音乐。在二十三王朝及那以后,象这样的女祭司就是神权政治中的实际统治者,她们的职责是以崇拜伊西斯(Isis)女神为中心,同时供奉其他男性或女性的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