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有期、无期,还是死缓修改前的减刑方式是这样的,(这里的二分之一、13年等时间是罪犯实际执行刑罚的刑期):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而根据修改后的《刑法》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罚)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罚)不能少于二十年。
这就是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的限制减刑。
而根据修改后的《刑法》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罚)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罚)不能少于二十年。
死缓基本就是不死了,除非缓刑两年内再犯重罪(例如越狱),限制减刑是指现在有很多死缓的十年左右就出来了,因为减刑太多(至于原因吗,个人理解吧),因而限制减刑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 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当然不是 死缓基本死不了 除非在这期间故意犯罪查证核实的
限制减刑是针对暴力性犯罪被判十年以上的犯罪分子适用的 对其减刑要比其他更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