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房产证如何办理?

2024年11月17日 18:4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可以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农村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 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 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 公告

(四) 审核

(五) 收费

(六) 记载于登记簿

(七) 发证

扩展资料: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2、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

3、由于农村户口与土地的对应关系,有些人不愿意“农转非”,甚至有些公务员想方设法“非转农”,但这些毕竟是少数,“进城”才是大势所趋。因此从具体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关法规不变,宅基地注定会失去。

4、根据《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生活需要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于建造住房、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

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宅基地

网友(2):

不可以办理的,只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是没有房产证的。相关手续主要是所在村或大队出具的手续,某些地区需去县里备案或审批。

总体讲,集体土地的宅基地主要是村委或大队批复,用于村民建房自住,无需复杂手续,也不应有过多费用。具体问题你最好咨询下当地。

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扩展资料:

宅基地使用证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折叠补办流程

1、 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 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 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 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折叠补办费用

农村房产证补偿的费用不多,分为三个部分:

1、申请遗失登记不收费;

2、补办房产证交纳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档案费10元/份;

3、登报费用。登报费用具体需要咨询报社。

规定期限原因

1.出让历史上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年限短点比较好调整;

2.一个人的工作年期,一般为50年,假设从20岁开始,50年后就70岁了,可以够他们一辈子经营,而且可以转让、继承、续期;

3.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房产产权的一般使用年限就是按50年计算,50年后房产就不能再用了。按照价值来算,用了50年就没什么价值了。

但到了后来制定法律时,就变成最高年限70年。其实50年或者70年,甚至100年都没问题,这个数量的问题不大,也没有多大关系,关键是到期以后怎么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宅基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宅基地使用证

网友(3):

_农村办理宅基地的手续及流程以及地点: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1、申请;2、调查;3、审核;4、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也准确,权属是合法,没有争议原则的,可以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以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的土地使用证。

网友(4):

宅基地转让问题和房屋纠纷一直以来是大家关注的老大难问题。近日,按照最新的政策规定,农村进城落户人员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的。宅基地买卖问题有法可依了。

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受房价或者其他原因的影响,总有人无视法律规定,暗地里交易,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购买宅基地使用权。从表面看来,购房者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由于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则会被要求返还房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就哑巴吃黄连了。所以,在此建议各位想要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朋友们,慎重考虑。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怎么办,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

农村宅基地买卖3大原则

1、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

《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房屋通过买卖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宅基地买卖有3个原则

2、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如果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符合法定的条件。解决方法:转让时,购买者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转让后原则:“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

如果宅基地数量超标,以后进行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超过部分需归还集体经济组织。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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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5):

1、办理农村房产证明必须是当地农村人口;
2、带上你的宅基地证,和你的农民身份证明
3、办理农村房产证明到当地乡镇国土、村镇建设部门 谢谢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