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把握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
群众利益诉求方式发生变化,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化改革和社会变革过程中出现并积累的矛盾,许多成因复杂、处理难度大。由于利益诉求渠道不完善、工作机制不健全、少数基层组织功能弱化、少数干部作风芦塌不实等多种原因,加之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采取不恰当的利益诉求方式,越级上访、聚集闹事等过激行为增多。如果不能正确应对群众利益诉求方式发生的变化,处置不当,就可能激化矛盾,引发冲突,甚至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群众工作能力
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重要标准。近年来,安租迅徽省公安机关坚持用群众是否满意来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及时查找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执法水平,改革公安行政管理,加强公弊哗此安队伍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民警,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发挥新闻发言人制度、特邀监督员制度、公安门户网站等在推进政务公开、警务公开中的作用,扩大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坚持不懈地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
坚持综合治理方针,深入推进社会平安建设。安徽省公安机关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治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案件事故、减少群众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2004年开始,开展了为期3年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扁平化指挥体系和110、122、119“三台合一”建设,基本建成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有力整治了治安突出问题。建立起以化解矛盾为核心的维稳长效机制,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切实发挥基层作用,锲而不舍抓好基层基础建设。2006年以来,扎实开展以“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主要内容的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县(市)公安机关和基层所队公用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为基层公安机关配发警车、电脑等装备,基层公安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得到增强。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和群众自治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大力发展群众治安委员会、民事调解委员会等各种社会性群众组织,形成指挥统一、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