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参考文献加入脚注后会在参考文献下面出现一条短横线,怎么删除它???

2024年11月18日 06:26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切换到普通视图,菜单中“视图”——“脚注”,这时最下方出现了尾注的编辑栏。
在尾注右边的下拉菜单中选择“尾注分隔符”,这时那条短横线出现了,选中它,删除。再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尾注延续分隔符”,这是那条长横线出现了,选中它,删除。

网友(2):

是参考文献上面出现短横线吧?不能删啊??!!,删了这条线那还叫脚注吗。如果真是你在参考文献下面搞出什么线了,也不用管,期刊排版的时候自然给你去掉了。
一篇文章的引用参考部分包括注释和参考文献两部分,注释是作者自己的解释(转引的参考文献也可以放在注释里),参考文献仅需列出参考书或论文的名称、作者、出版社或发表的期刊、著作时间或期刊期数等。注释用圆圈1 2标注,放脚注,参考文献用[1][2]标注,放尾注。
有的刊物要求注释和参考文献都要在内文标注,有的刊物对参考文献不要求内文标注,在尾注列出就行。按最新的CNKI规范的要求应是前者。为保险起见,你还是都标吧。注:参考文献如是著作要标页码,论文只要标出期刊是第几期。
例:
参考文献:
[1]金福海.论建立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中国法学,1994,(3).
[2]杨立新.“王海现象”的民法思考——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金[J].河北法学, 1997,(5).
[3]金福海.消费者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51.
[4]闫玮.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7,(1).
[5]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J].民商法论丛,2001,(3).
[6]王堃.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J].现代商业,194.
[7]梁慧星.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1-3-29.

网友(3):

不能删,这才是脚注格式啊。没线的话,就不叫脚注了。

网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