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监理单位的工程,竣工图要盖什么样的的竣工图章呢?

有监理单位的工程,竣工图是盖下面的章:
2024年11月22日 19:11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所有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应使用不褪色的印泥盖印,加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竣工图章并应由施工单位、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应经监理单位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1、竣工图章的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竣工图章尺寸:50mm×80 mm。

3、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4、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5、编制人:图纸编制人;审核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图纸日期。

扩展资料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竣工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竣工图章

网友(2):

  根据最新的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规定:

  因此,没有监理的工程一般是不允许的。如果业主有能力作工程监理,则实际上业主就是监理, 则在竣工图章中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均填上业主单位即可。

  如业主没有参加监理工作,这样的工程严格讲是不允许的! 

国家建筑法有明确规定: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网友(3):

盖公司的鲜章! 没有监理的工程就是不报建的,那还是盖他,不用监理签字就行了。也可以要求甲方代表签字啊

网友(4):

没有监理单位的工程 一般资料不用报档案馆 竣工图只是作为结算的依据 甲方签字认可就可以了

网友(5):

没有监理的工程就是不报建的,那还是盖他,不用监理签字就行了。也可以要求甲方代表签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