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书记员是属于公务员吗?

2024年11月18日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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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法院书记员是属于公务员。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书记员(委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和聘用制的书记员。如果是公开考试招录进入岗位的,是属于公务员。

拓展资料

在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由本院院长任免,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书记员也是人民检察院的辅助人员之一,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其职责与法院书记员相似。

书记员分类:

1、委任制书记员,也称书记员或书记官,是审判员(法官)的必经阶段,为政法专编的行政编制,一般在司法机构从事内务和司法辅助工作,纳入公务员考试;

2、聘任制书记员,纳入公务员考试,但会特别标注“聘任制”,在合同期内享有公务员身份,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通过司法考试后可以转任助理审判员;

3、聘用制书记员,不纳入公务员考试,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不占用任何编制。

4、速录员,严格来说不是书记员的一种,与聘用制书记员相似,但仅从事司法庭审等的速录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书记员

网友(2):

1、法院书记员一般都是公务员。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书记员(委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和聘用制的书记员。
2、在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由本院院长任免,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书记员也是人民检察院的辅助人员之一,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其职责与法院书记员相似。

网友(3):

是公用员。不过是聘用制的。也就是说,在合同期内,你就是公务员,如果不再签合同了,就不是了。而且,是单独序列管理,除了书记员这个职务外,不能转任检察官什么的。从个人发展上来讲,有非常大的局限性,但检察院还算是个好单位。看你怎么选择了

网友(4):

书记员是诉讼必不可少的人,当然属于公务员

网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