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驾驶证扣分后,为什么要在记分周期之后去学习?

2024年11月30日 09:29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从描述来看,因为这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规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0条中的规定:“持有大型货车驾驶证(即B2)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1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结合描述来看,1个记分周期不结束,就不能最终判定本记分周期到底会被扣多少分,所以说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参加学习才是正确的。如果连续三次不参加审验的,会被降级。

网友(2):

不管哪个驾驶证,每一年算一个周期,都有12分的,扣满12分就要去从新补考科目一,不去的话,会被吊销,或者直接过期作废!

网友(3):

B2驾驶证扣分后,为什么要在记分周期之后去学习?这个道理很简单 ,这是规定。
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去审验学习的话,要降级,且在未审验学习期间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第七十一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第七十八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第九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网友(4):

只能在记分周期之后去学习,因为在一周期里边扣分分数不同,处理的方法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