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提问者作为女儿,应该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应该继承财产。但是,如果其兄弟有子女的,就属于代位继承权。
其次,如果老人的儿媳,也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应该认定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这是以主要赡养义务为前提的。
法规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你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样现在你父亲只有你一个女儿自然就应该由你赡养了,你父亲的财产主要由他自己支配,你的弟媳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尽赡养你父亲的义务,只有你可以继承你父亲的遗产。但是,如果你弟弟有子女是可以代位继承的。
你好,如果你兄弟没留遗嘱,他的财产应该由你父亲、弟媳及你兄弟的子女按照均分的原则进行继承,你是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再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你是没有继承权的
你和你的兄弟都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不管是男是女。现在你兄弟和母亲都去世了,父亲又归你养,你是可以继承父母财产的。至于你弟媳,她也有权继承,但她继承的是你弟的那份,还要看你母亲和弟弟那个先去世,如果你弟先母亲去世,你弟媳则不可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