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
(一)加快交易平台市场化发展
1.推进交易平台建设。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为核心,加快推 行电子招标采购。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社会资本,按照市场 化方向建设运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满足不同行业、不同专业领域招标采购需求。交易平台建设应当符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遵守统一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接口应当保持技术中立。鼓励交易平台按照专业化方向,明确专业类别、主要服务领 域和服务对象,提供特色服务,并促进交易平台在市场竞争中实 现集约化发展。支持和鼓励交易平台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吸引非依法招标项目自愿通过交易平台实施电子招标采购。
2、发挥交易平台作用。交易平台应当以在线完成招投标全部交易过程为原则,逐步消除电子采购与纸质采购并存的“双轨制”现象,围绕提高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率,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进行功能配置,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提高招标效率和透明度,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 ,解决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方面 独特优势,切实为市场主题、社会服务,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提供便利、各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应当通过规范经营、科学管理、技术创新、幼稚服务、合理收费,实现交易平台依法合规运营。
3、促进交易平台平等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市场主体建设运营交易平台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行政许可 或备案。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 、政府部门 或其下属单位直接投资建设交易平台。不得利用其优势地位排斥 限制市场主体建设运营交易平台。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应当打破市场壁垒,简化和规范监管流程,公布接口规范,开放数据接口,不设数量等限制 ,为各类交易平台实现跨地区、跨行业公平竞争 营造良好环境,不得为招标人统一规定或者强制使用制定的交易平台。
4、有序开展检测认证。进一步完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制度和技术标准 ,制定统一的认证实施规则。引导各类主体建设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根据各自实际分级有序开展检测认证。 2017 年,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全面开展检测认证,到年底检测认证通过比例达到 80 %以上。鼓励有专业能力的检测、认证机构申请开展电子招标投标检测认证业务,并依法开展公平竞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为交易平台运营机构指定检测、认证机构。充分发挥认证机构的监督和证明作用,提升社会对电子招标投标的认可和信任。加强对检测、认证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督,确保通过认证的交易平台合法规范、安全可靠,并且能够达到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要求。(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体系
5 、加快服务平台建设。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或本级政府指定的部门,要根据“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公益服务”的原则,按照 《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规定,以政府投资或利用社会资本投资方式,加快推动建设本地区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也可由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承担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到 2017 年底,所有地市应实现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一个可供使用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省级行政区域搭建全行政区域统一、终端覆盖各地级市的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当为地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6 .优化公共服务。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当立足“交易平台枢纽,公共信息载体,身份互认桥梁,行政监管依托”的基本功能定位,依据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免费开放对接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免费提供依法必须公开的市场信息共享服务:研发提供 CA 证书互认、主体一次注册、投标开标保障、行政监督通道、专家资源与异地评标、专用工具软件和功能模块组件,以及平台开发集成和安全运行测试等公共技术保障服务;提供市场交易动态、趋势分析预警、主体资信能力、项目交易成效、招标采购专业智库等大数据专题分析研究成果以及智能化工具软件的定制服务;提供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规范开发、对接和安全维护运行专业技术咨询培训服务,满足招标投标市场交易主体、中介服务机构、行政监督部门以及评标专家、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的个性化服务需求,并根据招标投标市场需求,不断创新研发精准提效、经济适用、合法规范的公共服务产品,努力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水平。
7 .推进可持续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应当建立可持续运营机制。采用政府投资建设的,有关部门应当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持续运营所需经费,在实现服务功能与交易功能分离的基础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以交易服务收入直接弥补公共服务平台经费支出。利用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有关部门应以购买服务等方式补贴其免费提供公共服务的费用。公共服务平台可以通过向有关主体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形式收取服务费用,补偿运营成本支出,获取可持续运行和自我发展所需的基本投入,但不得就应当免费提供的公共服务收费,也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巧立名目乱收费。公共服务平台应当建立开放共享数据资源,鼓励创新研发以及推广运用大数据分析及其智能技术成果的激励机制,与有关方面按照公共服务技术和信息产品研发投入资金和市场运用价值,分享使用信息产品服务及其增值效益。
电子招投标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的招标投标活动。通俗地说,就是部分或者全部抛弃纸质文件,借助计算机和网络完成招标投标活动。
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了电子标书、数字证书加解密、计算机辅助开/评标等技术,全面实现了资格标、技术标和商务标的电子化和计算机辅助评标,支持电子签到、流标处理和中标锁定,支持电子评标报告和招投标数字档案,极大地提高了招投标的效率,节省了招投标的成本。可支持的类型包括工程、货物、服务类招标投标。
目前各地都在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电子招投标平台也在陆续上线,比如公采云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已经在内蒙古、广东等多个省市和企业、高校落地应用,运行效果良好,极大提升了招投标效率,降低了企业参与招投标的时间和交易成本。